临沂:母亲突然去世 没有遗嘱该如何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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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孙女士的父亲孙老先生去世后,其母亲刘女士在临沂市区购买了一套房屋。由于刘女士自己居住,平常都是孙女士送些吃的,过去慰问照顾。刘女士多次跟孙女士说,等她百年之后,房子留给孙女士。由于病情突发,2016年年底,刘女士因病去世。刘女士去世后,该房子被孙女士的哥哥霸占,这让孙女士气愤不已,准备要回自己的那份份额。她来电咨询,这种没有遗嘱的房产该如何分割?

  律师说法:

  沂蒙晚报特邀律师姜涛: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根据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本案中,如果被继承人并未订立任何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故本案应当依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各方当事人对于各自主张的尽到更多的赡养义务,均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且无子女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故两位当事人只能均分遗产。

责编: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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