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泼汤汁烫伤幼童被罚500元 警方:怀孕暂不拘留

··

  中新网6月12日电 据河南省项城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就“孕妇将麻辣烫汤汁泼到邻桌幼童身上一事”,河南省项城市公安局发布情况说明称,已对孕妇任某做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因其怀孕依法暂不执行行政拘留。

  6月11日18时40分许,违法行为人任某(孕妇,28岁,无业)及其丈夫在正泰路张亮麻辣烫餐馆与杨某乐因杨某乐之女(11个月)用勺子敲桌子发生口角,任某被其丈夫劝离餐馆。18时51分,任某返回将麻辣烫汤汁泼倒在杨某乐和其女儿身上,致其女儿背部 、臀部烫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之规定,项城市公安局于当晚对任某做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因其怀孕依法暂不执行行政拘留。

  目前,经当事双方协商,加害方已向受害方先行支付医疗费用。项城市公安局已指派法医对杨某乐母女的伤情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依法作出进一步处理。

责编:马婉莹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