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驶来时精神病患者踹老人出站台获刑:未完全丧失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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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湃新闻记者 陆玫 通讯员 瓯文

  76岁的吴某在温州市区公交站台等车,一辆公交车即将靠站之际,站在后面的田某突然一脚踹向吴某;吴某扑倒在公交车道上,幸而司机及时刹车,车辆在距吴某十几厘米处停下——澎湃新闻10月18日从温州瓯海区法院获悉,该案日前在该院开庭审理,患精神分裂症,但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的被告人田某被以故意杀人(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8年6月13日下午,吴某在温州南火车站东广场公交站候车。现场监控显示,一辆公交车即将驶进站台时,田某突然一脚踢向吴某,吴某被踹出站台倒地。所幸公交车车速不快,紧急制动后停车,没有撞到吴某,但吴某额头起了大包,眼角流血,手臂、膝盖擦伤,经鉴定系轻伤。

  车站管理人员随即报警,并在车站超市门口找到田某,移交公安机关。经查,田某41岁,湖北人,此前曾因抢劫、盗窃被判刑和拘留。

  在庭上被问及为什么踹吴某时,田某回答感觉吴某要他手上的东西,但事实上两人素不相识,也没有交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系精神病患者,但经鉴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以故意杀人(未遂)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责编:曲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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