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崂山工商局落马女局长案审实录:与闺蜜的欲望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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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3日,青岛市工商局副巡视员王军英受贿、贪污案一审在莱西市人民法院审判。从基层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这个梳着利落短发的精干女人,曾是同事眼中雷厉风行的“铁娘子”,也是青岛市工商局私营个体经济协会说一不二的“王会长”。大家都说,王姐是个重情义的人,然而,也正是一段闺蜜情,却让她踏上了一段无法回头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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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一起职务犯罪的案件中,意外发现了同小区内,有一套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的房产。按照青岛市当年的房价推算,这套房屋出售的价格足足比同类房屋低了40万元!

  40万元不是一笔小的数目,为什么房地产公司要给这个房主如此大的优惠呢?低价购房的背后,是否存在一些不能说的秘密?陈文博敏锐的察觉到了一丝不寻常。

  开发商的业主信息登记一栏显示,这套房产的房主大有来头——正是时任青岛市崂山区工商局局长王军英。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一级检察官 陈文博:

  当时,我们收到过关于王军英涉嫌贪污受贿的举报线索,认为线索很有可查性,并对她涉嫌犯罪的线索进行了初查。但是之前我们在侦查中,并没有发现王军英在这个小区有房产。

  然而,一方面,是黑纸白字的业主登记表;另一方面,却是查无此人的房产信息。两相矛盾的证据之下,真相究竟如何?带着疑问,检察官用这套房屋的地址再次进行了查询。出乎意料的是,这套房产实际登记在一个叫王福英的人名下。

  王福英是谁?她和王军英又有什么关系?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一级检察官 陈文博:

  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王福英是王军英的妹妹,但是她很久以前就已经离境居住,而且多年都没有回国的记录。而根据开发商的说法:房子是王军英交的房款,王军英全家曾在这套房子居住过两三年的时间。这样的一条宝贵线索让我们看到了侦破此案的希望。

  一个房地产公司,向公职人员提供数额巨大的购房优惠,这其中存在的利益往来,似乎有些引人遐想。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一级检察官 陈文博:

  我们推测,当时王军英作为工商局局长,问题有可能出现在工商登记上。我们立即调取了开发商的全套工商资料。

  原来,不久之前这个房地产公司进行了改制。工商管理局的法定职能中有一项明确指出: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而在高额的金钱诱惑下,这个公司在改制过程中暗箱操作,规避了对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的法定环节,把原本数量巨大的资产在注册时人为减少,以谋取其中的利益。这种行为让部分人获得了高额回报,却导致大量资产被侵吞和流失。而为他们办理这些手续的,正是时任崂山区工商局局长的王军英。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一级检察官 陈文博:

  所有的事实指向一个结果:王军英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房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涉嫌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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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侦查工作进一步深入,一个神秘的女人出现在检察官的视线中。王军英的通话记录显示,她与一个叫张彤的人联系密切,她们之间经常通话、发短信,并存在可疑的资金往来。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一级检察官 陈文博:

  张彤是青岛市市北区工商局的一名干部,与王军英同在工商系统,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她们私人关系非常好。王军英很多个人事务都是交给张彤打理。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一级检察官 陈文博:

  查到这一步,所有的线索都搭起了桥:王军英利用职务便利,在采购物资时开出高出实际价值的支票,王进国和王进育把钱转到自己账户上以后,再把分成转给张彤,由张彤为王军英打理财产。这条资金流转十分清晰,王军英和张彤二人有重大的共同犯罪嫌疑。

  一对“好闺蜜”,利用职务便利大肆敛财,谋取个人利益。那么,除了房产和现金,她们还把手伸向了哪里?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一级检察官 陈文博:

  我们考虑到,她们是否在消费和购物记录上存在突破点。当我们查看张彤在高档商场的消费记录时,一串熟悉的数字在眼前一闪而过,那正是王军英的手机号码。于是我们大胆地判断:以张彤的名义办理的会员卡实际上是王军英在使用,而且会员卡上的消费,均有可能是受贿所得。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一级检察官 陈文博:

  她当时是崂山区工商局的局长,对崂山区的经济状况、房产价格比一般群众更加了解,这种明显的谎言显然是站不住脚的。我们向她出示了《刑法》受贿犯罪中关于特定关系人的规定,告诉她不管房主是谁,她都要承担受贿的法律后果。

  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王军英面红耳赤,但她仍试图负隅顽抗,拒不交代其他问题。在审讯中,一个转瞬即逝的细节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当提到张彤的名字时,王军英脸色瞬间一变,尽管她马上又恢复了正常,但这个细节还是给检察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一级检察官 陈文博:

  当时王军英表情十分轻松,她轻描淡写地说,张彤是她以前的同事,因为两个人脾气相投,所以一直保持着往来,张彤这个人很会理财,王军英经常让张彤帮助她进行理财。

  从王军英的表现中,检察官迅速做出判断:要想办好这个案子,必须拿下张彤!

  当检察官进入张彤的办公室时,张彤并没有意料中的慌乱,她平静地换下了工商制服,和检察官一起到了办案工作区。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一级检察官 陈文博:

  在对王军英采取措施的同时,我们也对张彤展开了工作。但是,张彤知道她和王军英的关系紧密,王军英出了事,检察机关早晚会找到她,她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工作。怀有侥幸心理的张彤不接受任何询问,任凭我们怎样做思想工作,她始终不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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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一级检察官 陈文博: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张彤所讲的情况属实。出于人文办案的考量,我们把张彤送进看守所的当天,就尽快提审了她,张彤一改在办案工作区的表现,在看守所内非常配合,对我们能够快速提审她表示感谢,把她和王军英一起贪污的事实完全供述,还表示将积极退赃。

  张彤的口供拿到了!可王军英仍然没有交代,案件的进展一时陷入了僵局。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一级检察官 陈文博:

  在对王军英审讯过程中,我们不仅加强了讯问,同时还从感情进行了人文关怀。

  原来,就在王军英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不久,她的女儿生下了孩子,也就是说,王军英当上姥姥了!刚刚出生的小外孙,无疑成了这个年近六旬、要强了大半辈子的女人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一级检察官 陈文博:

  我们领导得知后,立即指派办案人员在母亲节当天赶往医院,看望王军英的女儿,并把孩子的照片带给王军英,恭喜她当了姥姥。看着孩子的照片,王军英当场泪流满面,随后主动交待了她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的犯罪事实,并且向家人传达主动退回赃款的要求。

  经过长时间的初查和两个多月的侦查,检察机关最终依法查明了王军英受贿60余万元、贪污49万元的犯罪事实。

  2016年11月3日,青岛市工商局副巡视员王军英受贿、贪污案一审宣判,王军英因构成受贿罪和贪污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四十万元。张彤等人也被另案处理。

  (注: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责编: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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