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小伙为养狗盗黄金首饰 半年盗窃4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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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自去年11月份以来,烟台招远市齐山镇、夏甸镇接连发生入室盗窃的案件,这一盗贼专偷现金和金银首饰。而且常在光天化日之下疯狂作案,一时间传言四起,百姓人心惶惶。

  事发:农户家中被盗

  3月31日早上7时许,招远市公安局夏甸派出所接村民曹某某报案称:头天上午8点多,自己出门后,家中5000元现金和部分金银首饰被盗。

  民警现场勘察发现,报案人家中门窗没有被撬、破坏的痕迹,初步认定为爬墙入室盗窃。并且报案人家中翻动痕迹不明显,柜子门都是关好的。盗贼侵财目标明确,就是现金和金银首饰。

  民警调取了案发地的监控资料,发现案发前,有一辆黑色的轿车曾经在报案人家附近停留过,从轿车上下来一个年轻男子抽着烟从监控画面走过。而另一处监控中,拍下了犯罪嫌疑人作案后翻墙跳出的画面,根据身材、衣着等判断,跟从黑色轿车上下来的男子应为同一个人。

  根据男子逃跑路线,民警终于在一个监控点获取到了嫌疑人驾驶轿车的车牌号码,至此,嫌疑人特征基本刻画出来,年龄二十三四岁、身高一米七左右,驾驶一辆黑色大众速腾轿车。

  抓捕:人赃俱获盗贼落网

  经过几天的排查,民警初步掌握了嫌疑车辆的活动轨迹。4月20日中午11时许,监控民警在金城路发现嫌疑车辆,巡警大队最终在金城路保安公司附近将该车辆截停,并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同时查获了部分赃款赃物。

  归案后的刘某抱有侥幸心里,仅交代了4月在夏甸等地入室盗窃5起和2016年11月在齐山镇入室盗窃1起。民警感觉其身上还隐藏着更多秘密,经深入审讯,刘某交代了在齐山镇、大秦家街道办事处、夏甸镇和莱西市疯狂入室盗窃作案33次,总共作案40起的犯罪事实。

  由于刘某对案发地环境不熟悉,他经常是开车沿着行走的路线,随机选择村庄和住户进行爬墙入室盗窃,没有规律。他盗窃过的村庄、住户都不知道名字,由于作案次数太多,根本记不清有些住户家盗窃的财物数额和种类,以及具体位置。

  经过一个月的努力,专案组民警完成了对所有犯罪现场的辨认工作,最终落实嫌疑人入室盗窃案件35起,涉案价值4万余元。刘某于4月20日被刑事拘留,现正在向市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此案在进一步的侦查中。

  荒唐:酷爱养狗走上犯罪路

  犯罪嫌疑人刘某,男,1994年5月生,招远市金岭镇人,曾经在地质队工作,2016年干过一年快递,2017年开始在城区经营水果店,有着不错的收入。

  谈及刘某走上犯罪道路的缘由却让人瞠目结舌,刘某酷爱养狗,但很快发现自己的收入远远不够,又没有一技之长和其他挣钱门路,因为他觉得,盗窃这是来钱最快也是最轻松的一种快速“挣钱”方法。

  由于农户出门一般只锁街门,屋门不上锁,家里多少都会放一些现金。再加上刘某体格轻巧,善于攀爬,不容易被发现,于是他就找到了这条“致富门路”,却忘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刘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编:巩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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