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副3块钱的3D眼镜 律师告赢了电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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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上周,厦门的商律师收到了53元钱,这是他今年1月份购买电影票的退款,也是他官司胜诉的“收获”。数月前,商律师因为一副3元的3D眼镜,和某影院对簿公堂。近日,他向本报记者讲述了此事的前因后果。

  律师 >>

  影院此举涉嫌强制消费,我这样做,不仅是为了3元钱,而是为了千千万万个3元。

  法院 >>

  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商先生有理由相信其持3D电影票,即可享受影院提供的包括3D眼镜在内的观影服务。

  影院 >>

  表示不予上诉。

  商律师告诉记者,今年1月份时,他想到七星路某影院去看电影。“我有时候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当天刚好做完工作,我就想去看一场。”他说,自己当时是通过第三方网站购票的,购票时没有提示3D眼镜需要自费购买。到了现场,工作人员才告知,要额外花3元钱买一副3D眼镜。“现场虽然有告示牌提示,可那时候我已经买完票了,于是,我就和影城工作人员提出退票,但被工作人员拒绝。”商律师说:“工作人员说,我是在网上购票的,应该找第三方平台退票。我对此不予认可。”

  商律师说,虽然一副3D眼镜只要3元,但临时被告知要多掏钱购买,还是会影响人的心理感受。而且,由于工作人员毫无理由地不予退票,且态度强硬,更让人生气。于是,商律师将影院告上法庭,要求全额退票。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商先生胜诉,他也收到了53元的电影票退款。

  声音

  影院涉嫌强制消费,购票时应有明确提示

  “我这样做,不仅是为了3元钱,而是为了千千万万个‘3元’。”商律师认为,影院此举涉嫌强制消费,若是对此事置之不理,以后也会有其他消费者遇上此事。因此,作为一名律师,商律师决定站出来,和电影院打一场官司。

  “听说我为了3元钱的3D眼镜打官司,家人和朋友也询问过,不过总体上还是表示理解与支持。毕竟人人都会看电影,这是关系到每名观影者的事。”商律师说,自己也并非是要求影院一定要免费提供3D眼镜,而是今后在观影时,如果需要自费购买,希望影院能在购票时就明确提示。

  “3D眼镜是否收费,是影院的自由。那么,在知道其收费的前提下,是否去看电影,则是我的自由。有了明确的提示,我是知情的,就有了选择权。”商律师说,“如果没有提示,或提示不明确,那就表明影院与消费者之间仍存在信息不对称,假设下一次我在这种情况下买了票,仍然会要求退票。”

  判决

  原告要求撤销服务合同,法院予以支持

  本次诉讼的一审判决在思明区人民法院进行,商先生在6月7日收到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商先生胜诉。记者从思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认为,本案中商先生所购买的电影票系3D电影票,需配备3D眼镜,方可达到相应的观影效果。因此,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商先生有理由相信其持3D电影票,即可享受影院提供的包括3D眼镜在内的观影服务。因此,商先生主张其对影院提供的观影服务内容存在重大误解,要求撤销双方的观影服务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对此结果,影院方面表示不予上诉。

责编:曲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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