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通报4起扶贫领域不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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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助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在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莘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信息中心科员石慧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6年,石慧在上报“雨露计划”扶持对象工作中,履职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条件的13人纳入上报范围。莘县纪委给予石慧党内警告处分。

  阳谷县金斗营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所所长杨新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5年至2017年,杨新全作为金斗营镇西金村某贫困户家庭帮扶责任人,未能如实核算该贫困户家庭收入,致使其在已达到脱贫标准的情况下未能及时调整出贫困户名单。阳谷县纪委给予杨新全党内警告处分。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湖西街道原民政所所长李玉凤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4年,李玉凤任职期间,在低保申请、审核工作中不正确履职,存在入户调查不全面;工作人员代填档案;24户低保户申请材料漏项等问题。湖西街道党工委给予李玉凤党内警告处分。

  东昌府区梁水镇八甲刘中学副校长任保举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5年,任保举在农村中小学特困住校生生活补助申报工作中,履职不力,审核把关不严,致使2名教师子女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违规领取春季特困住校生生活补助资助金共计0.13万元。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期间,上述违规领取的资助金已全部上缴。东昌府区纪委给予任保举党内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主动对照检查,强化履职尽责。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扶贫工作主体责任,推动扶贫工作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最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好人主义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从快从严查处。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理,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大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持续震慑,发挥警示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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