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大学生借2200被逼还款1万5!黑社会组织 “套路贷”被端了

··

  2018年2月份,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洪家楼派出所接崔某某(女,19岁,山东某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生)报案称:

  “因高利贷被人控制”。受理案件后,警方经调查,非法拘禁女生的是一个名为“天鹏商会”的“套路贷”黑社会组织。

  崔某某拿到手2200元,最后被对方通过各种方式逼迫,偿还了15000元。

  警方于7月15日打掉以李某鹏为首的“天鹏商会”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共抓获涉案人员22人,刑拘22人(其中,逮捕18人),上网追逃8人,冻结涉案资金23万余元,查封涉案房产4套。

  这个黑社会组织采用公司化管理,有专门的部门“清欠”。

  警方查实有六百多名受害人,但是只联系到了二百多名,请受害者尽快与警方联系。

  借款2200元

  被敲诈勒索还款15000元

  历城区公安局刑警大队与洪家楼派出所立即开展初查,报案人崔某某2017年9月经人介绍先后5次从相某某处借款8000余元,用于网上购物等支出。

  2018年1月5日,崔某某因无力偿还相某某的借款。经相某某介绍,崔某某到了位于济南市市中区明珠怡和大厦的“天晟金融”公司陈某帅、张某勇处借款。

  为了达到敲诈被害人崔某某钱财的目的,陈某帅随意订立各种收费项目,虚增债务,被害人崔某某借款5000元,扣除手续费、中介费,身份证押金,实际到手仅为2200元。

  崔某某签订了虚假借款协议,协议金额是实际借款额的两倍,10000元。陈某帅制造假的资金流水,让被害人手持1万元现金拍照。除此之外,陈某帅肆意认定违约,收取巨额违约金,被害人崔某某到别处借款,被陈某帅发现,该陈认定崔某某违约将其拘禁,要求其交纳违约金10000元,逼迫崔某某联系家人还款15000元。

  崔某某实际借款2200元,被敲诈勒索还款15000元。

  22名嫌疑人被抓

  受害人请尽快和警方联系

  办案民警了解案情后迅速展开调查,发现该案嫌疑人陈某帅有固定组织,多次实施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犯罪,有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可能。

  3月14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帅、张某勇和相某某抓获归案。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帅所在公司确有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事实,专案组立即邀请历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办案。

  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帅的“天晟金融”是“天鹏商会”下属公司。2015年,犯罪嫌疑人李某鹏成立公司“天鹏商会”,以该商会为掩护放高利贷实施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获取暴利。

  历城公安分局于7月15日成功打掉以李某鹏为首的“天鹏商会”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共抓获涉案人员22人,刑拘22人(其中,逮捕18人),上网追逃8人,查扣涉案车辆5台,扣押被害人纸质贷款资料20余份、电子版贷款资料600余份,冻结涉案资金23万余元,查封涉案房产4套。

  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刑警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王涛告诉记者,很多受害人被逼迫离家,有家不敢回,给警方联系受害人也造成了困难,“共有六百多名受害人,现在只联系到了二百多人,请受害人主动和公安机关联系,帮助公安机关落实案件。”

  公司管理

  实际是黑社会组织

  清欠人员进公司就要纹身

  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刑警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王涛告诉记者,“天鹏商会”内部人员固定,层级结构分明,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下设财务部,业务部,清欠部等部门,且有严格的考勤等规章制度,公司员工每日将工作内容写成书面的工作日志发给部门领导和总经理李某鹏。

  “公司为获取更多非法收益还制定了严格的奖惩制度,业务部放贷款金额和清欠部收贷款的数额与员工的工资挂钩。为笼络人心,定期组织运动会、年会等团建活动。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定期组织律师对公司员工进行培训。”王涛告诉记者,公司清欠部的“员工”纹着纹身,“进公司就得纹身,公司出1000元钱。”

  虽对外声称是公司,但是“天鹏商会”并没有相关手续,“只是伪装成了公司的假象。”王涛告诉记者。

  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李友忠告诉记者,这个组织是典型的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符合济南市公安局公布的涉黑涉恶29条特征。

  黑恶势力29种常见外在表现形式

  黑恶势力往往通过一定的外在形式表现出来,济南市公安局现总结29种常见外在表现形式,供广大市民参考。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相关外在表现形式的,市民可向公安机关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1、佩戴夸张金银饰品炫耀的人员和以凶兽纹身等彪悍、跋扈人员从事违法活动的。

  2、态度蛮横、粗暴,随身随车携带管制刀具或棍棒的。

  3、昼伏夜出,在夜宵摊等公共场所成群结伙、惹是生非的。

  4、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开发商征地拆迁,以摆队形、站场子等形式威胁、恐吓征地拆迁对象的。

  5、控制土方、沙石、钢材等材料市场价格,存在明显不符合市场规律经营行为的。

  6、在一定范围内独揽建设工程、商品供应的。

  7、强行介入酒店、娱乐场所的酒水、食品等供应的。

  8、在各类市场中,为争夺业务而追逐、拦截、恐吓当事人,并经常更换从业人员的。

  9、在娱乐场所中存在卖淫嫖娼、赌博、吸食注射毒品情形的。

  10、以接受他人委托为名讨要债务,采用贴身跟随、逗留债务人住所、短期非法拘禁等手段逼债讨债的。

  11、KTV、酒吧等场所以内保人员身份在处置场所内发生纠纷时肆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12、在纠纷、伤害类警情处置中,报警人称有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其中的。

  13、无关人员刺探、干扰、阻挠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的。

  14、在外来人员聚集区域,以所谓个人影响力私下调停各类纠纷的。

  15、有赌博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前科,且当前无固定职业或稳定经济来源、多次反复出入境的。

  16、在医院、私人诊所等医疗机构接诊过程中,发现有刀伤、枪伤等可疑情形的。

  17、外来人员以亲缘、地缘为纽带拉帮结派,排挤他人在一定区域从事美容美发、足浴等经营的。

  18、以管理费、卫生费等为名,向经营业主强行摊派或收取费用的。

  19、在娱乐场所中控制多名“失足人员”,频繁更换服务场所的。

  20、在宾馆、浴室、KTV等休闲娱乐场所发放小卡片,为客人提供色情服务的。

  21、在广场、商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张贴追讨债务、私人调查、贷款担保等小广告的。

  22、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招、投标方恶意串标或投标人相互勾结进行围标的。

  23、因各类纠纷引发砸玻璃窗、损毁门锁、随意喷涂、破坏监控等情形的。

  24、无正当经济来源的却驾驶豪车、经常出入酒店等高档消费场所的。

  25、在一定范围内多次向企事业主、经营户强行推销茶叶、红酒、礼品高附加值等商品行为的。

  26、以过生日、搬家、公司开张等各种理由摆酒宴客,强行索要礼金的。

  27、在酒店、娱乐场所长期挂单、强行消费的。

  28、本地人员突然异常举家搬迁或下落不明的。

  29、其他需要关注的异常情况。

责编:马洪震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