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清河复航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获省政府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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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小清河复航工程传来好消息——山东省人民政府日前正式批复同意《小清河复航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使得小清河复航迈出关键一步,为列入国家PPP项目库、开展政府采购招标等后续工作创造了条件。

  根据批复显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港航局为小清河复航工程PPP项目实施机构,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政府方出资人代表。

  据了解,小清河复航工程概算总投资达135.9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5亿元(按总投资25.75%设定),由政府出资7亿元,持股占比20%,社会资本方出资28亿元,持股占比80%;同时,3年建设期预计争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4.7亿元,社会资本方筹集56.2亿元。该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包括3年的建设期和27年的运营期,合作期满后,社会资本方向政府无偿移交相关资产。

  小清河复航工程投资规模大,运营周期长,投入运营后市场化程度高,现金流相对稳定等特点符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领域尚属首例。该模式有利于缓解我省当前筹资困难,节省财政支出,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航运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效率,有利于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推动政府简政放权。

  小清河是我省规划的“一纵三横”水运体系中唯一可实现海河联运的“黄金水道”。复航工程的实施对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提高流域防洪除涝能力、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海洋强省战略、促进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编:曲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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