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类25项信息在线查控 法院可查“老赖”支付宝

··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赵加琪)“执行难”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话题之一,只有实实在在地执行回来“真金白银”才能让法院的判决不是一纸空文。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

  今年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最高法院新闻局、执行局5月起先后在山东、北京、江苏、安徽、湖南、福建、河南、吉林、四川、广东、广西等地法院选取100余件案件,举办了23期“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有超过3.4亿人次在线收看。

  《法制晚报》记者近日梳理了“决胜执行难”阶段全国各地法院的典型案件,展示执行法官与“老赖”“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斗智斗勇。

  直播拘人 震慑大批失信人

  “我们选取直播的案例大多是经过前期摸排,认为被执行人主观恶意比较大,存在一定的履行能力,但逃避执行的案件。我们还考虑出动的警力比较多、现场搜查规模比较大的案件更适合在直播中直观展现。”曾参与五期执行直播案件筛选的北京高院执行局执行指挥办公室副主任葛永江说。

  在葛永江看来,选取直播这种形式最大的意义在于扩大法院打击拒执的社会影响。“我们通过直播拘了一个被执行人,就可能震慑一大批。这样更充分地把法律的指引作用发挥出来,告诉‘老赖’是‘赖’不掉的。”

  “老赖”无影踪 公安协助追行踪

  “我们说查人找物难,查人就是其中一方面。”葛永江说。在一些案件中,公安机关的帮助会使得问题迎刃而解。

  广西东兰县的兄弟俩在父母离异后父亲去世由祖母照顾,母亲陈某长期拒绝支付每年3600元的抚养费。东兰法院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陈某,发现她常年在外,去向不明,其名下也查不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度进入僵局。

  2018年8月,案件发生了转机。执行法官从公安部门提供的线索获知,被执行人陈某在一家宾馆内登记住宿。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前往该宾馆找到了她。执行法官将陈某带回法院做思想工作,陈某最终主动履行了法定义务。

  葛永江介绍称:“现在我们法院利用大数据的方式去综合相关信息,从而分析这个人的轨迹。下一步我们会通过公安机关来帮助查找被执行人。”

  据了解,在2016年底建立的49家单位参与的执行联席会议制度之后,今年8月,北京市公检法司四单位还签署了《关于联动查控被执行人、打击拒执犯罪等工作的若干意见》,这里便涉及了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相关信息的具体内容。

  破解“找物”难 16类25项信息在线查控

  查找财产线索也是法官在执行工作中面临的一大问题,在福建石狮法院的一起案件中,法院反复查找被执行人蔡某的财产,终无所获,但发现其在某银行有保管箱,可能存在隐匿财产的情况。

  今年8月1日,石狮法院执行干警到金融机构强制开启了该保管箱,发现箱内存有大量贵重首饰,包括手镯29个、金块23块、戒指17枚、项链12条。法院遂对物品进行查封,以待进一步处理。

  针对传统执行查控模式存在的执行效率低下、覆盖财产范围过窄等难题,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目前系统已与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民政部、人民银行、自然资源部等16家单位和超过3800家银行联网,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6类25项信息,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和相关信息的有效覆盖。

  葛永江介绍,北京法院早在2014年已建立形成了“点对点”查控机制,北京法院在全国首先实现了北京范围内86家银行存款查询全覆盖。

  北京法院还与工商行政机关合作,可以查到失信被执行人的全部工商注册底档;经与市规划国土委协调,已顺利实现北京房产在全国范围内的网络查询;还可通过线上查询被执行人支付宝下的资金余额。

  “另外,我们现在还联合民政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配偶,配偶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也在可执行范围内。这些已经全部实现了在线查询。”葛永江说。

  恶意转移财产 会被拘留和追刑责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顺利查扣了被执行人财产后,往往通过司法网拍的方式变现再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法院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湖北武汉中院在对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财产网拍时出现了意想不到的情况。

  一起涉案标的近200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的被执行人孝感市某置业有限公司在湖北孝感有117套不动产。2018年1月及7月,武汉中院分两次对诉前保全查封的49套住宅、10套门面房进行司法网拍。出人意料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某在已卖出的房屋单元门加焊铁栅栏,派人看守,致使竞买人难以入住拍卖所得的房屋,还私下与他人签订“购房合同”,偷偷处置了大部分不动产。

  根据蒋某拒执情节的恶劣程度,武汉中院决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天,并将强力扫除障碍,继续推进对蒋某查封财产的拍卖进程。

  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并不鲜见。葛永江认为,从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到判决生效再到具体执行环节,被执行人都有可能转移财产。常见的方式有将个人名下的资产转移给亲友,或将公司名下的财产用所谓合规交易的形式转移出去。

  法院可对被执行人处以司法拘留、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若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行为对买受人构成了民事侵权,买受人还可以起诉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

  暴力抗拒执行 涉妨害公务获刑

  在法院执行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被执行人的阻拦甚至暴力对抗。

  今年5月19日,浙江临海法院在对金融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罗某拘传时,罗某态度非常强硬,拒绝上车,法警于是将其强制带上车。看到儿子被带走,罗某的母亲冲上了警车,并坐在车门口哭闹,导致警车无法驶离。

  坐在车内的罗某突然掐住一位法官的脖子,并将其拖至车后排,导致其身上多处淤青,还出言恐吓执行人员称“弄死你们”。在此期间,罗某父亲还用一辆红色电瓶车横在警车前面,阻止警车离开。

  法院迅速调派了增援人员赶到,罗某家属迫于压力最终选择离开。罗某被处以15天司法拘留。8月1日,临海法院因妨害公务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在执行过程中,面对被执行人拒不配合工作,法院采取的强制手段一般包括罚款和司法拘留,严重的我们将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被执行人采用暴力抗拒执行的话还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葛永江说。

  公职“老赖” 会被纪委监察委约谈

  一些身为公职人员的被执行人,往往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司法裁判,造成的影响尤为恶劣,对司法权威损害尤为巨大。对于这些“害群之马”,法院也找到了新思路。

  在第十四期“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中,河南新乡获嘉县法院先是请公职“老赖”旁听了一场拒执罪的庭审,庭审结束后这两名失信公职人员即被县纪委监察委约谈。

  2016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改委等60家单位签署文件,采取11类37大项150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出行、购房、投资、招投标等进行限制。

  葛永江说:“对于北京来说,一些先进评选表彰的名单往往在初审时都经过了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核查。”

  执行新手段 冻结虫草采挖证件

  不仅如此,全国法院都在结合本地特点创新着执行新手段。广东、广西等地实践了交警配合扣押被执行人车辆;西藏抓住虫草集中采挖、农畜产品交换等时间节点以冻结虫草采挖证件、全天候蹲守等方式集中执行。

  自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至今年6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23万例,共限制1222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458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28万人,有280万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

  打击“老赖”的“天罗地网”还包括舆论的曝光和围堵。仅“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就有超过3.4亿人次在线收看。

  2016年至2018年6月底,全国法院共判处拒执罪7590人,累计拘留失信被执行人27.9万人次,限制出境2.8万余人次,形成打击逃避、规避执行行为的强大声势。

  近三年的执行攻坚工作成效显著,10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会议暨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基本解决执行难”已处于最后决战阶段。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原创作品拒绝任何形式删改,看法新闻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责编:穆姝珺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