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区卫健局开展2019年第一季度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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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卫健局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时效”的总体要求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院校及科研院所开展摸底调查,并对上述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共检查各级医疗机构14家、实验室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管理工作。检查中对各单位生物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和运行、实验活动、菌(毒)种报关运输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查看,通过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建立台账、立改立行,落实专人跟踪整改情况。同时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辖区备案证明即将期满的实验室及新建、改建、未备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16个实验室进行了现场初审,初审合格将上报济南市卫计委等待择期复核。

责编: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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