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文明行为捍卫“文明底色” 济南各区县向不文明行为“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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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伴随着盛夏的来临,泉城迎来了最美的季节。去护城河畔吹风听泉,到夜市逛逛吃吃,人们越来越多地走出家门,走上街头,感受泉城之夏的魅力。与此同时,高温天也让一些市民变得“不拘小节”起来:“膀爷”开始重现街头;几杯扎啤下肚,在街头吆五喝六的也多了起来;夜市后地上垃圾成堆……凡此种种,与文明向上的城市氛围格格不入。为共同呵护泉城美丽家园,对于不文明现象,市文明办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用文明的高度、鲜明的态度、体谅的温度,一起度过美好夏日。

  对于不文明现象,各区县也纷纷“重拳出击”,向不文明行为“亮剑”,通过文明倡议、文明提醒、文明劝导等方式,助力打造泉城文明和谐的宜居生活环境。

  历下区

  历下区积极开展不文明行为夏季集中整治行动,有力破解市民群众反应强烈、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不文明现象和不文明行为,进一步改善公共环境和公共秩序,提升城市形象。

  一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深入开展《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宣传,广泛制作发放《向文明度夏点赞为魅力泉城加分——致全体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宣传页等,营造浓厚氛围。全区13个街道、88个社区、20个村,在社区宣传栏、单元门口的公示栏、楼体公益广告等显耀位置广泛张贴一封信,让一封信在各个社区广泛被市民知晓。各街道充分发挥居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基层群众组织作用,广泛开展不文明行为大讨论,引导人们明辨是非、知荣拒耻。

  二是充分发挥党员示范作用。

  各级文明单位要切实加强所属人员文明素养教育,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文明规范、日常礼仪普及宣传活动,对纠察发现党员干部发生不文明行为的,及时进行通报批评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尊德守礼的带头者。全区43个省级文明单位、55个市级文明单位、26个区级文明单位分别把规范日常文明行为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重点,纳入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指标,更好地发挥文明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

  三是广泛发动群众投身志愿服务中来。

  各街道采取座谈讨论、网络建言等方式,深入群众征集有效解决不文明行为的办法,让身边人解决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各街道、社区组织志愿服务队,在商业街区、公共广场、窗口单位、景点景区、商场超市、社区等重点场所开展文明劝导、礼仪规范宣传等活动。注重发挥志愿服务品牌的引领作用,组织房泽秋志愿服务团、公益银行志愿服务组织、青年志愿服务队、巾帼志愿服务队等志愿服务团体,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让群众成为文明监督员、宣传员。

  四是执法部门坚持依法治理。

  将集中整治活动作为深入推进《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突出法规的强制性、导向性,强化刚性约束、加强执法管理,采取各种监管手段,严格查处不文明行为。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警大队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不文明行为的违法违规成本。

  市中区

  文明城市的建设需要我们每一位市民的参与,关键是要从点滴做起,从自身做起,才能共建城市的大文明。近日,市中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形成“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良好社会风尚。

  一是抓正面引导,加大“讲文明·树新风”宣传力度。

  通过媒体宣传、公益广告等不同形式,发布不文明行为和不文明行为警示语,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宣传,积极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摒弃、人人劝阻不文明行为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是抓反面典型,加大不文明行为的治理力度。

  会同公安(交警)、城管、文旅等部门建立城市不文明行为整治信息会商机制,利用经十纬一、经七纬二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平台,在主要道路、重点场所设置抵制不文明行为的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

  三是抓志愿联防,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不文明行为治理。

  积极组织各类志愿者、志愿组织分片包干,对历阳湖、大众广场、英雄山广场、万达广场等人员密集的不文明行为易发高发区域严防死守,最大限度开展劝导。针对夏季来临,历阳湖出现湖中游泳的现象,舜耕街道联合济南市政公用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开展“维护生态环境 坚守文明新风”夏季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文明生态理念、加强联合巡查、发放宣传彩页和安装警示标牌共同守护生态环境的“三重保障”,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文明安全意识。截至目前,舜耕街道发放防溺水安全宣传手册500余份,劝退湖中游泳等不文明现象50余人次,设置“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水域”、“禁止在湖畔游泳垂钓”等安全警示牌40余块。

  四是抓文明单位,以点带面开展全域整治。

  积极动员各级文明单位在教育引导本部门干部群众知礼仪、讲秩序、守规矩,争做文明市民的同时,结合岗位职责,在行业管理工作中做好文明礼仪的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各行各业全力推动,不留死角的整治态势。

  历城区

  历城区把创建文明城市理念融入到日常工作中,针对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制止群众不文明行为,组织开展系列活动,调动起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文明志愿活动,向各种不文明行为坚决说“不”。

  该区积极组织宣传教育活动,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济南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文明素质提升行动,丰富活动载体,累计印制发放《条例》单行本7万余册,各类宣传品10万余张,广泛开展市民素质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使广大市民文明素质得到有效提升,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护环境、文明礼貌、诚信经营、遵守秩序等良好行为,重点革除部分市民“不遵守交通规则、不爱护市容市貌、不维护公共秩序、不恪守文明礼仪”等陋习。

  全福街道名辉豪庭社区组织开展了“我是文明使者,我为名辉代言”文明行为促进倡议宣传活动,通过代表倡议发言、代言人展板宣传、发放社区文明公约促进倡议书、文明行为倡议签名等形式,倡导居民文明行为,社区律师、社区人大代表、社区各行各业等26名代表,带头发出文明行为倡议承诺。

  商河县

  走进商河县,一番文明和谐的景象映入眼帘:城区主次干道干净整洁,沿街商铺门头窗明几净、焕然一新,店外店、占道小摊贩荡然无存,斑马线前,公交车和私家车礼让行人等等,这些真切的“文明的细节”在商河已成常态。这些细节正是商河县对不文明行为的整治成果。

  近年来,商河县以荣获“省级文明县”称号为新起点,继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大不文明行为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我们这的居民文明素质提高不少了,以前像这大夏天,光膀子的、随地吐痰的、乱扔垃圾的、晚上遛狗不牵绳的现象很多,现在基本都不见了,城市干净多了”。商河县东盛阳光花园小区的张先生如是说。为巩固省级文明县创建成果,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近年来,商河县加大文明行为宣传力度,组织许商街道对县城区各社区建立健全《市民公约》,将《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读本发放至各社区,每年张贴文明过节、文明度夏等倡议书5000余份。充分发挥《新商河》报、商河广播电视台、“爱商河”及各级各部门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作用,对文明行为类信息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同时,加大户外“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县城管局对店外经营、乱涂乱画、占到经营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重点整治,继续实行店铺门前三包责任制,让店铺业主参与到不文明行为整治中来,组织教体局在学生、家长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家长、学生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加大交通秩序管理,组织公安局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在县城商中路中间安装了隔离护栏,两侧的非机动车道安装了隔离桩,规范相关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并在城区主次干道、社区规划了停车位,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管理,做到人车分离,确保行车安全。

  高新区

  为贯彻落实好《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形成学习条例、宣传条例、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高新区精心谋划,科学组织,多形式多举措开展系列活动,全面加强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一)广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组织集中学习。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条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内容,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条例》、用《条例》。要把《条例》作为近期干部职工日常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使每一名干部职工熟知《条例》内容,为遵守《条例》、规范行为奠定基础。

  开展专题学习培训。邀请市学习宣传《条例》宣讲团进行宣讲,围绕《条例》的主要内容、理解适用及执法程序,组织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保障《条例》全面实施。

  丰富学习形式。以《条例》为基本内容,重点围绕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社区公共文明,自觉爱护公共环境卫生、生态环境、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文明行为规范进行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注重将文明行为促进有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以多种形式让《条例》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全方位、立体式做好宣传阐释。

  (二)加大宣传普及力度

  强化新闻宣传。通过高新区网站、微信、微博等新闻客户端,融合传播《条例》的内容解读及知识普及,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做好《条例》“微传播”文章。要组织精干力量,大力宣传《条例》学习宣传执行的进展情况、重要动态、工作经验、先进典型、实际成效等。

  强化公益宣传。加大公益广告的刊播力度,在《条例》正式实施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刊发公益广告。

  强化社会宣传。城市管理局要充分利用广告牌、公交线路、出租车LED显示屏、建筑围挡等媒介,张贴、播放《条例》内容,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市场监管局要积极动员和引导主次干道商场、超市、沿街商铺利用LED显示屏刊播宣传《条例》内容;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网吧等公共服务区域开展《条例》宣传。行政服务与审批管理局在办证服务窗口和服务管理过程中进行事前、事中告知,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引导作用。各街道村居要利用板报、宣传橱窗等阵地开辟专题和专栏宣传《条例》内容;要强化小区和入户宣传,在小街小巷、楼庭院落、城郊结合部等区域进行《条例》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多措并举提升宣传实效

  编印《〈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市民读本》。市文明办将牵头组织编印发放市民读本,以图文并茂、生动有趣、简单明了的形式宣传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在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公园、广场、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广泛发放展示,并结合行业特点制作有针对性的宣传品供群众学习浏览,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尊德守礼、文明守法。

  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依托新闻媒体,大力普及《条例》内容、公共文明常识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知识,不断提高市民知晓率。利用周末、节假日、法治宣传日等节点,在重点场所发放《条例》宣传单,开展《条例》宣传和咨询活动等。依托志愿者、市民宣讲队伍,广泛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条例》六进活动。社会事务局要突出未成年人群体,组织形式多样演讲竞赛、征文比赛,黑板报、手抄报评比,用好团课队会进行集中教育,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等实践活动。

  开展具有高新特色的主题宣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道办事处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宣传教育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抓好各自主管领域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宣传教育。各级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发挥各自优势,采取顺口溜、漫画、动画、视频或儿歌、快板、口袋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各种载体宣传《条例》和公共文明基本常识,进一步增强传播效果。

  高新区将通过扎实有效地组织发动,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促进全民知晓、全民监督、全民践行,增强全民文明法制意识,增强文明守法自觉性,使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知差距、明是非、重细节、强素质,保证《条例》对树立社会文明风尚的保障作用和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推动全社会道德素质稳步提升。

  济阳区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最生动注脚,也是衡量城市进步程度的标尺。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济阳区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做文明有礼济阳人,共建美丽济阳。

  一是注重宣传引导。

  区文明办组织各文明单位、镇(街道)发放《条例》5000余份;以“学条例、促文明”为主题,连续制作三期《条例》宣传内容,在新济阳、济阳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推送,号召市民朋友们用《条例》规范和引导文明行为,养成遵德守礼文明习惯;各文明单位、镇(街道)以《条例》宣传为主题,结合自身职能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群众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热潮。

  二是与文明实践相结合。

  6月29日,全区以“文明实践展形象,助力创卫争先锋”为主题,以创卫宣传、文明劝导、卫生清洁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开展了“文明实践展形象,助力创卫争先锋”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时间从6月29日持续到7月31日,集中活动时间为每周六上午8:00—9:00,全区各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志愿者走上街头,深入小巷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改善了城市环境卫生、提高了市民文明素养,营造了良好的社会风尚。

  三是加大曝光治理力度。

  在部分街头设立不文明交通行为警告与抓拍设备,与信息(新闻)中心、电视台、交警部门协调联动,定期曝光不礼让行人、逆行、闯红灯、违章停车等行为。

  四是开展不文明行为夏季集中整治活动。

  制作《向文明度夏点赞为美丽泉城加分—致全体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宣传内容,在新济阳、济阳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推送,号召市民朋友们文明度夏。

责编:赵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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