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起 德州市区醉驾将被刑拘并对所在文明单位扣分

··

  大众网·海报新闻德州7月10日讯(见习记者 胡彬)7月10日,全市公安系统“夏季攻势”综合整治行动拉开序幕,即日起,凡被警方查获的醉驾者,一律按要求先行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再移送审查起诉。

  大众网记者在德州市区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德城区累计查处办理醉驾案件96起;2018年,累计查处办理醉驾案件119起;2019年1至6月份,查处办理醉驾案件135起。醉酒驾驶案件发生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是2019年度以来,醉驾案件发生率增长速度明显。为此,德州交警一大队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酒醉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为在全社会营造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将严查辖区以下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严查酒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自即日起,凡被警方查获的醉驾者,一律按将先行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再移送审查起诉。

  严查严打无牌假牌“大功率摩托车”,持续加大大功率摩托车查处力度,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顶格处理;同时,加大路面“大功率摩托车”静态保有量的清除力度,凡发现在路面、网吧、超市、商场等公共区域停放的“大功率”摩托车,一律予以暂扣;深挖网络出售假牌假证等违法犯罪线索,依法立案侦办。

  严管严控非机动车闯灯越线。将加大非机动车行人闯灯越线、逆向行驶的劝导、查处力度,对查处的非机动车驾驶员,采取现场处罚、扣留车辆、义务执勤、通报所在单位(社区)、媒体曝光等形式进行综合性处罚教育。

  严格落实严重违法抄告制度。按照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自即日起,全市所有被评为精神文明单位的工作人员,有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假牌套牌、闯红灯、肇事逃逸及驾驶非机动车闯灯越线、逆向行驶等主观恶意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登记在案、抄告所在单位及市区两级文明办,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所在的精神文明单位予以扣分。

责编:李超然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