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山东丨山东多地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成“空壳” 局长:盲目追求覆盖面,存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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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7月18日讯(记者 张稳) 针对泰安市泰山区、济宁市鱼台县等山东多个县区存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试点“空壳”现象,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晓在今晚播出的《问政山东》现场表示,目前全省有444家专业合作社展试点,其中有201家没有开展实质性的互助业务。他坦言,试点之初,为了盲目追求试点的覆盖面,确实存在脱离实际的现象;试点过程中,在政策设计上也存在一定的缺陷。

  从2015年起,山东依托农村专业合作社试点信用互助,用于解决农民小额分散的资金需求,山东成为了全国获准该项试点的唯一省份。几年过去了,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到底有没有为农民的生产发挥到作用呢?近日,根据山东省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合作社名录,记者在泰安市泰山区找到了拥有信用互助业务资质的厚方农业合作社。然而记者却发现,尽管门外悬挂着信用互助合作社的牌子,但整个合作社大门紧锁,想办理相关业务也找不到人。几经辗转,记者联系上该合作社相关工作人员,却被告知,该合作社已经不再做这方面的业务了。

  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泰安市岱岳区,泰安市岳洋农作物专业合作社虽然也在试点名单之列,但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这里并没有金融互助业务。泰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投资保险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为一些合作社颁发信用互助业务资质之后,部分合作社却不想开展这项业务,造成了名单上的当地34家试点合作社,仅4家保留了这项业务。

  济宁市鱼台县的昌键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工作人员也给出了与泰安市相似的说法。在菏泽市成武县金桥菜豆种植专业合作社,尽管互助业务正常开展,但却受到种种限制。2016年2月25日获得信用互助业务试点资格以来,累计互助金额也仅有58万元。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的目的,是对目前不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补充,但是现在试点开展的并不是很顺利。全省有444家专业合作社展试点,目前有201家没有开展实质性的互助业务。原因是多方面的,在试点之初,为了盲目追求试点的覆盖面,当时要求每个县都要有一个试点的合作社,但实际上是脱离实际的。在试点过程中,在政策设计上也存在一定的缺陷。”针对上述问题,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晓在节目现场回应说。

  根据《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应当建立健全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制度,建立动态监测系统,对互助资金的来源、用途、盈余分配、社员变化、风险情况等进行持续监测,按季度向省金融办报送统计数据。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从2016年开始推行,岱岳区选择了三家运行良好、规范的合作社。由于这三家合作社运行较好,资金比较雄厚,合作社成员对资金需求不强烈,试点三年期间,都没有进行实质性的金融互助业务。”泰安市岱岳区副区长李建蔚解释说,出现这种情况,存在选择试点合作社不够准确的问题,同时也存在推进不力、对政策理解不够透彻的问题。

  “由于这项工作是国务院交给山东省的一项试点任务,我们承担着探索创新的责任,但是从现在试点效果看并不令人满意。作为主管部门,我感到非常内疚。”刘晓说,下一步要建立良性退出机制,201家长期没有开展业务的专业合作社,要引导其良性退出。对目前正常开展业务,特别是目前开展业务比较好的试点单位的经验进行总结,进一步推广。“试点还会继续下去,但是在下一步试点过程中,不会去盲目追求试点的数量,而在试点的质量。”

责编:巩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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