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出台人才新政“黄金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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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德州市委外宣办和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才工作政策性文件
大众网德州12月1日讯(记者 庄滨滨)1日,记者从德州市委外宣办和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德州市出台《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人才支撑计划》,也称德州人才新政“黄金30条”,规定市财政每年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加快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为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按照计划,到2020年,全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100个、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300名,引进博士、硕士5000名、大学生10万名;建成人才公寓300万平方米、孵化器300万平方米,着力打造鲁北人才改革试验区。
在政策扶持方面,对引进的高层次团队,给予100—1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最高可给予5000万元。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50—100万元科研资助和每月5000元—10000元的生活补贴。对引进和新入选的高层次医疗卫生、教育教学人才,除享受正常职称工资外,每月给予1000—20000元生活补贴。对省“泰山学者”及以上层次的人才,提供100—160平方米的专家公寓,其他人才提供人才公寓。
同时,加快平台载体建设,深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对接合作,对县市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的各类技术研究院,每处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助。对引进和新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转移机构、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最高给予200万元补助。
此外,积极开展招才引智活动,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建立人才引进培养联席会议制度,市财政每年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上不封顶,主要用于人才(团队)引进培养、科技奖项资助、平台载体奖补等。加大考核力度,完善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等量考核制度,对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团队的单位,视同完成7000万元—2亿元的招商引资任务。
发布会还对《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若干办法》进行了介绍。
编者按:
10月20日,德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德州市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人才支撑计划》和《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若干办法》两个人才工作政策性文件。近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市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人才资源推进组副组长何连生同志就“人才新政”相关问题接受了本网记者专访。
德州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就人才新政“黄金30条”答记者问
记 者:请您谈谈市委、市政府出台两个人才工作政策性文件的背景,有哪些考虑?
何连生:今年,《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把我市纳入协同发展合作区,明确了“一区四基地”的战略定位。10月10日,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大力实施协同发展战略,努力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的战略部署,并把招才引智作为三大行动之一。为积极承接北京、天津、济南等地人才资源外溢辐射,加快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企业家队伍,为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我们代表市委、市政府起草了这两个文件。11月17日,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11月20日正式印发。文件充分体现了“用效益体现价值、用财富回报才智”的工作理念和“政策引人才、平台聚人才、产业兴人才、环境留人才”的工作思路,充分吸收了近两年国家、省在人才、科技等方面出台的最新改革举措,借鉴了国内外近60个地区的先进经验,既立足当前、符合实际,又适度超前、着眼长远,力争做到在周边地区政策最优、环境最佳。目前来看,政策的含金量和吸引力还是比较高的。
记 者:请问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人才支撑计划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什么?
何连生:人才支撑计划从我市产业发展的人才实际需求出发,以承接北京、天津、济南等地人才资源外溢辐射为重点,力争到2020年,全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100个、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300名,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5000名,大学生10万名;建成人才公寓300万平方米、孵化器300万平方米,全力打造鲁北人才改革试验区,把德州市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人才汇聚之州、创新创业之城。
记 者: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人才支撑计划被社会上称为“黄金30条”,请您介绍一下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内容?
何连生:这个计划共6部分30条,可以形象地称为德州人才新政“黄金30条”,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有以下这些方面:
在政策扶持方面:大力引进具有国际一流水平和重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能力,能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经认定给予100—1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对国内外顶尖创新创业团队,一事一议给予支持,最高可给予5000万元资助。
加快引进培养具有国内外一流水平、能够帮助企业突破关键技术、解决重大难题、增强自主创新和科技转化能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入选德州市现代产业首席专家的,给予50—100万元科研资助,每月发放5000元—10000元生活补贴。
加大基础性、实用型人才引进培养力度,统筹推进各领域重点人才工程建设。对引进和新入选的国家级、省级高层次医疗卫生、教育教学人才,除享受正常职称工资外,每月给予1000元-2万元生活补贴;对特需人才,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引进和新入选的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给予2000元—3万元一次性补贴。对新入选市级其他重点人才工程的,管理期内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10000元补贴。
根据不同层次人才住房需求,市、县规划建设一批高品质人才公寓。省“泰山学者”及以上层次的国内外人才,提供100-160平方米的专家公寓;在德自购住房的,给予20—50万元购房补贴。其他层次的人才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应的人才公寓。
加快建设和引进人才中介机构,参与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工作。人才中介机构成功引进省“泰山学者”及以上层次的人才(团队),给予3-20万元经费补助。
每年举办中国德州创新创业大赛,对评选出的优秀项目并在德州就地转化的,给予5—30万元一次性资助。
鼓励和支持基础性研究和科技研发活动,对获得国家科技奖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首位完成人,按照特等奖200万元、一等奖100万元、二等奖8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科技奖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首位完成人,按照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3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人才(组织),分别给予8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加大对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吸引大学生来德就业创业。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重点高校本科生到我市自主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以社会保障号码为准),由市级财政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其他全日制高校本科生由同级财政每月给予适当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高为5年。
大学生新创办企业可申请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房租补贴。
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高校、科研院所职务发明成果转化收益按照不少于75%、不超过95%的比例奖励科研人员及团队;职务发明成果一年内未转化的,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拥有优先处置权;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依法创办企业自行转化或以技术入股进行转化的,科技成果完成人最高可以享有该科技成果在企业中股权的70%。完善科研人员流动机制,高校、科研院所应批准支持科研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离岗创新创业或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收入归个人所有,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在岗人员同等享有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扶持。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签订技术转让(进口)合同并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进口合同需经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批准立项)后,成果来源于市内高校、科研院所自主研发并在市内转化的,给予成果供给方5%、成果受让方10%的经费补助,两方补助最高额度分别不超过200万元和400万元;成果来源于市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发并在市内转化的,给予成果受让方不超过5%的经费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对通过竞价(拍卖)方式在我市成功转化的科技成果,在享受以上政策的同时,再给予成果受让方5%的激励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加大融资扶持。市级成立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注册资本不少于10亿元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各县市区成立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加大人才创办企业担保融资,对获风险投资的,可给予不超过投资额5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政策性担保。鼓励设立科技支行,对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给予信贷增信支持。对在境内上市、境外上市、“新三板”挂牌的,由市政府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8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平台载体方面:深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对接合作,鼓励各县市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各类技术研究院,每处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助,专项用于仪器设备购置。对新引进建立的高校、科研院所及其分支机构,一事一议给予扶持。
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加快建设技术产权交易综合服务平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对引进和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助。
深入实施“一企一平台”工程,对引进和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获批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省技师工作站,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
在服务保障方面:建立德州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人才服务专窗,配备人才服务专员,尽快实现信息化服务管理,为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对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编制已满的,由编制部门专项办理;对高校、科研院所具有事业身份的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的,依据原工作单位安排到对口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颁发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按规定办理长期有效居留许可或多次往返签证。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的,对口安排工作;无法对口安排的,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刚性安置;暂未就业的,给予每月不低于我市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安排。开通高层次人才诊疗服务专窗,办理诊疗保健“绿卡”,每年进行一次免费健康查体、组织一次休假疗养。
记 者:企业是人才开发的主体,在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方面有哪些激励政策呢?
何连生:当前,我市之所以缺乏在全国、全省有知名度、有影响力的企业家,缺乏引领产业发展方向、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知名企业,缺乏支撑经济跨越发展的产业集群,根源在于没有形成有利于企业家成长成名、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为此,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若干办法》,规定市委、市政府每年确定一批“德州市优秀企业家”,参加市、县党委、政府年度考核评议工作,参加市、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荐会议,参加市、县党委全委(扩大)会议等重要会议;享受德州市现代产业首席专家医疗保健、休假疗养等方面待遇。开展“企业家评议政府”活动,在综合考评社会满意度调查中,设立企业家专项样本,征求企业家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党委、政府的意见建议。建立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联系企业家制度,选派干部到企业挂职,开通企业家“网上信息直通车”,畅通党委、政府与企业家的信息交流渠道;重要事项企业家可直接向市县党委书记、市县长反映。鼓励企业通过高薪聘请、股权激励、分红激励等方式,引进职业经理人、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才;对引才育才用才成效明显的企业家,优先确定为“德州市优秀企业家”。采取普遍轮训、基地培养、专题培训、高校进修、考察学习、参加展会等方式,加强教育培训,促进企业家进一步提高素质、提振信心、提升境界。通过这些政策的引领,建设一支具有全球视野、真正重视人才、勇于开拓创新、担当社会责任的企业家队伍,让企业真正成为创新创业基地、人才工作主体。
记 者:这些人才政策让人感到很振奋、很解渴,让我们对未来充满了期待。那么,如何保障这些政策扎实推进落实、取得预期效果呢?
何连生:人才政策一出台,确实在社会上引起比较大的反响,网上的点击率不断攀升,仅10天左右时间,点击量就超过100万次,不少省内外人才打电话咨询有关政策。社会上越是关注,我们更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推进措施,确保这些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主要想法是,建立人才引进培养联席会议制度,市财政每年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上不封顶,主要用于人才(团队)引进培养、科技奖项资助、平台载体奖补等。加大招才引智力度,从明年开始,将整合市委、市政府及职能部门举办的各类人才对接会、院士专家德州行、外国专家德州行等活动,每年集中举办“智汇德州”人才创新创业周。每年到国内外发达地区召开综合性、专业性人才推介会、对接会,到重点高校开展招聘活动,到北京、天津等高校院所集中的地区开展大院大所对接。同时,加大考核力度,完善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等量考核制度,对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团队的单位,视同完成7000万元—2亿元的招商引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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