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岳谈丨“泰山石”是如何成为一门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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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周学泽

  泰山石自古有名,《诗经•鲁颂》中记载:“泰山岩岩,鲁邦所瞻。”

  但在市场利益追逐下,过度开采泰山石严重破坏自然环境,到了下狠心整治的时刻。

  近日,山东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印发《支持泰安市并在全省开展泰山石保护及交易市场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决定聚焦泰山石开采和交易,以泰安、济南、济宁、临沂等环泰山区域为重点,自10月8日起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泰山石保护及交易市场整治行动,着力加强泰山石保护,强化经营交易、运输物流等环节整治和监管。

  “泰山安,四海皆安”,中国人崇拜泰山的历史源远流长。长期以来,产于泰山山脉周边溪流山谷的泰山石有“平安石”“文化石”“吉祥石”的称号,更因其独特的文化艺术价值,被作为收藏、馈赠、装点的上品。“炒石”甚至成为一种特有的现象,在一段时间内甚为火爆。

  比如麓桃花峪景区,地处泰安市泰山区、岱岳区和济南市长清区三区交界处,自上世纪70年代就出现开山现象。上世纪9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泰山周围的石头生意越做越火,纹理多变、独特古朴、文化内涵丰富的泰山石变身“疯狂的石头”,一块小石头上千元,一块大石头几十万元,都是平常事。

  市场需要石头,就得采石头,随着采石场的增多,对泰山风景区的自然生态和景观形成威胁。 于是,依法规范管理采石行为成为共识。

  早在2000年10月26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就通过《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该条例第9条规定:泰山风景名胜区按其景观价值和保护需要,以各游览景区为核心,实行四级保护。其中第12条第2款规定:严禁在泰山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开山、采石、挖土、取沙、殡葬活动。该条款明确具体地指向了泰山石资源的保护问题,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后来,泰安市政府又于2006年8月16日依据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发布了《关于泰山石保护及奇石市场综合整治的通告》,均有对违法采挖泰山石、采捡石头及违法经营泰山石的相应处罚规定。

  但是,条例规定执行得并不好,不法分子很是猖獗,甚至周边群众也都想“靠山吃山”。由于市场的需求巨大,采石的行为照样疯狂,泰山周边一些村仍然在变着法“吃泰山”,而且“吃相”十分难看。

  2002年7月,大众日报记者采写一篇报道《有人在变着角度吃泰山》,文章对泰山周边村庄“吃泰山”的采石行为做了详尽报道,文章描述:

  “北马套村:开采、加工、销售一条龙,红红火火。驱车离开104国道沿进山的柏油路前行,顺着‘丁当、丁当’的锤凿之声,不远处就能看到门前堆满了各式各样石材的石料加工厂,条石、块石、石辗……在工匠们手下的乱石横飞中逐渐成形,一辆辆装载着硕大石料的小四轮拖拉机从山里把原料送来,又有一辆辆满载着各种石材、石具的汽车、拖拉机把成品运走……一派繁忙景象。

  穿过济南市长清区北马套村,村后一段连接山脚的四五百米山路又是另一番场景。路左侧大大小小的石材已经将路面占去了多半,只留出靠山沟的一侧仅能容一辆车通行,无法会车。

  村后曲曲折折乘势而上的山道,正好能让人从不同的角度审视泰山。远处,峰峦叠起,苍山如黛,山体、绿树、青苔浑然一体,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让人着迷。然而,几百米长的乱石堆、被剥去绿色植被炸开胸膛的山体裸岩……随着目光的移动,绵延的山峦断了,骤然横亘在山体上的黄褐色的‘伤疤’,顿时让人大倒胃口。

  踩着山路中间深深的车辙前行,‘丁当、丁当’的锤凿声越来越近,山谷对面一大片被破坏的山体上人影晃动,借助像机的镜头,才看清一块新开采下来的大石头上,有两个人正用钢钎在上面打眼,下面的山谷已是一片狼藉,乱石流向谷底,埋住了树木、绿草。”

  根据这篇报道,当时泰安市行政管辖区内规模较大的采石场就有10处、较小的30处;济南市长清区万德镇北马套村境内,规模较大的有3处、小的8处。

  泰山, 是世界上第一个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她的双遗产特质改写了世界遗产的分类。1987年5月,世界遗产专家卢卡斯先生奉命来泰山考察,他兴奋地为泰山题词:“泰山把自然与文化独特地结合在一起,并在人与自然的概念上开阔了眼界,这是中国对世界人类的巨大贡献。”

  保护泰山是为子孙后代留下巨大的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也是中国的世界责任。

  按照《行动方案》,我省将加强环泰山区域泰山石保护工作,严格禁止在泰山等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区域设置泰山石等采矿权。严厉打击乱采滥挖泰山石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开采泰山石,采用查封采矿设备和工具等方式,消除违法状态;对非法采出的泰山石和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对泰安及济南、济宁、临沂等周边地区销售奇石的场所将进行清理整顿,禁止销售泰山石和假借“泰山石”名义销售奇石。对奇石市场和经营商户进行清理排查、登记,对销售泰山石和假借“泰山石”名义销售以及无照经营商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过去的经验表明,保护泰山石,不缺法律缺行动。本次的行动方案,“行动”二字抓住了关键。要“真行动”,就得下狠心,动真格,严格按照《行动方案》来进行。据了解,在此次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山东省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禁泰山石开采,坚决取缔泰山石交易市场。只要“真行动”,并加上长效机制,“疯狂的石头”就会“不疯狂”。

  关键是“真行动”。拭目以待!

责编:冯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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