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不少于14天 记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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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10月23日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标准》,规定大学生的军事技能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记2学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实施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教育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标准》,以提升大学生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军事课的宏观指导,规范组织管理、教学管理、队伍管理和学科建设,要求各地各校遵照执行。

  按照《标准》,高校军事课设《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为必修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军事理论》教学时数36学时,记2学分;《军事技能》训练时间2-3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112学时,记2学分。学校要严格按纲施教、施训和考核,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调减、占用教学、训练内容和时数。军事课的考核成绩要记入学籍档案,军事课的建设要纳入本科教学评价体系。根据本校学生军事教育相关学科的博士点、硕士点建设情况,可在本校相关一级学科下建设学生军事教育博士、硕士二级学科点或在相关二级学科点下设立学生军事教育培养方向,加强学科建设。军事课教师的职称评审纳入学校职称评审系列,在职称评聘、科研课题申报、课酬计算标准、福利待遇、奖励、评优评先、进修、培训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责编:葛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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