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聊城市纪委通报5起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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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冠县崇文街道财政所原所长魏振兴伙同他人侵占村支部书记工资问题。魏振兴在任崇文街道财政所所长期间,于2015年8月,伙同他人将办事处2012年8月至2014年3月少发、扣发的各村支部书记部分工资6.6万元侵吞,其中魏振兴分得2.6万元。冠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魏振兴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并依纪追究了其他违纪人员的责任。魏振兴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茌平县冯官屯镇薛店管区原书记高宏伟违规挪用公款用于个人营利问题。高宏伟在任薛店管区书记期间,于2011年至2012年,先后两次将新农村建设资金共计90万元转入山东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赚取高额利息。茌平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高宏伟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东昌府区堂邑镇闫洼村党支部原书记闫玉忠虚报冒领等问题。闫玉忠在任闫洼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虚报电费支出1776.89元据为己有;2013年,以自己及亲属名义虚报玉米受灾面积37.62亩,领取保险理赔款5643元据为己有。堂邑镇党委将上述违纪行为与闫玉忠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阳谷县定水镇卫生院违规对该院销售的中药加价销售问题。2014年至2015年,定水镇卫生院违反中药销售价格相关规定,对该院销售的中药加价销售,获利85.23万元,所得款项用于单位各项事务支出。贾广瑞身为定水镇卫生院院长,对此应付主要领导责任,阳谷县纪委给予贾广瑞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潘庄镇陈沿村党支部原委员王明军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金问题。王明军在任陈沿村党支部原委员期间,于2013年3月,在其弟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没有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情况下,以王明军妻子的名义申请并领取危房改造补助金869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4年5月,王明军在本人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申请危房改造补助金1.34万元。临清市纪委给予王明军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行为。要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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