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聊城市纪委再次通报6起违规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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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市纪委再次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莘县张寨镇申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申汉营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问题。申汉营在担任申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于2011年至2014年虚报粮食直补面积571.41亩,骗取上级拨付的粮食直补款6.77万元,用于村级事务支出。张寨镇党委根据其违纪事实,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东阿县姚寨乡西岭子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王光太违规扣留村民粮食直补款、虚报牡丹苗违约金等问题。王光太在担任西岭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于2005年至2013年扣留村民粮食直补款8426.4元,虚报牡丹苗违约金5500元,收受牡丹苗供货商回扣1.3万元,全部用于个人支出。姚寨镇党委根据其违纪事实,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高唐县尹集镇大王村党支部原书记王仲富违规向村民摊派费用和办理低保等问题。王仲富在担任大王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5年违规向村民收取村集体费用70032元,用于村级事务支出。2009年7月至2014年7月,违规为其养父母办理低保待遇,共计领取低保款1.08万元。高唐县纪委将上述违纪行为与王仲富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街道曾庄村村委会原主任高占军违规挪用项目资金用于个人营利等问题。高占军在担任曾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于2015年4月,将上级拨付的12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存入其女儿账户中,用于个人营利。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根据其违纪事实,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顾官屯镇畜牧站站长高振昌违规收取费用问题。2013年,高振昌违规向经营兽药饲料的个体户收取检验费1300元,上交原聊城经济开发区财局。2015年,收取肉鸭养殖户检疫费9200元,上交高新区财局6000元,剩余3200元据为己有。顾官屯镇党委给予高振昌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于集镇冷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冷树文违规摊派费用等问题。冷树文在担任冷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2年借该村农网线路改造之机,超标准、超范围摊派费用4.71万元,用于村级事务支出。2014年至2015年,收取本村土地承包户小麦直补款7950元,用于村级事务支出。于集镇党委根据其违纪事实,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问题和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等方面的违纪行为,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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