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骑行大奖赛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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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比赛名称

  “好客山东 仙境海岸”“黄岛发展杯”山东省第二届沿海骑行大奖赛

  二、指导单位

  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三、主办单位

  山东省体育总会、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

  四、承办单位

  山东省自行车运动协会、大众网,日照、青岛、威海、烟台、潍坊、东营、滨州市体育总会

  五、协办单位

  日照市自行车运动协会、青岛市自行车运动协会、威海自行车运动协会、烟台市自行车运动协会、潍坊市自行车运动协会、滨州市自行车运动协会、东营市自行车运动协会、沿海七市大众网分站、各协办市、县、区、山东捷报体育

  六、参与人员

  (一)参赛队员:每队限报6男2女共8名队员,参赛队伍除山东17市自行车协会代表队外,另吸纳6支社会团体组织代表队参加比赛。

  (二)群众参与:采取网络报名与各市组织形式参与,每站总数控制在500人以内。

  七、参赛资格及要求

  (一)组队及报名:以17市自行车协会和6个社会团体组织为组队报名单位、每支队伍每站比赛限报队员8名(男6女2)、教练或领队1名(若该市无自行车协会,则以该市体育总会为单位组队报名),每一站比赛各队可更换参赛队员名单(以每站报名单为准)。

  (二)身体及年龄要求: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无残疾的自行车爱好者;男子年龄在18-60周岁(1956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间出生),女子年龄在18-50周岁(1966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间出生),以身份证件或户口簿为准。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比赛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确认;外籍人士须出示本人护照原件并交复印件。

  本次比赛设男子青年组、男子中年组和女子组,男子青年组(18-35周岁)每队每站参赛队员3名,男子中年组(36-60周岁)每队每站参赛队员3名,女子组(18-50周岁)每队每站参赛队员2名。

  (三)专业限制:因本次比赛为群众赛事,现役专业自行车运动员(中国地区包括中国自行车协会注册运动员、省市体校、省自行车专业队、业余体校未注册的自行车运动员等)不能报名参赛。如有发现以上运动员违规报名,将取消其在比赛中的所有个人成绩和团体成绩及奖金、证书等所有奖励。

  (四)参赛队伍要求:

  1、各参赛队伍由各市体总、自行车协会及组队团体自行管理,全权负责。参赛者须承诺遵守赛事的各项规定,遵守比赛道德,若出现恶意阻挡等危及他人骑行安全的行为,组委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取消个人参赛资格直至取消团体资格的处罚,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与损失或伤害由制造方承担。参赛者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得参赛,赛事保险为比赛中的保险责任。参赛者必须填写《免除责任协议书》。

  2、要求各队参赛选手服装统一,比赛用车(因比赛场地为公路,建议各队选用公路自行车参赛)、装备与护具等自备,参赛队配备各自保障队车(含转场),以及自行车配件、维修工具、水、食物等。

  3、所有参赛者需确保车辆符合比赛安全要求,赛前进行车辆安全自检,或请赛事技师协助检查,脚撑、货框、座椅等有安全隐患的附件请务必自行拆除。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共设日照、青岛、威海、烟台、潍坊、东营、滨州7站,每站选取20-40公里左右的赛道进行比赛(每站赛道由七市各自推荐),比赛设出发仪式、正式比赛及赛后颁奖仪式。每天举行1站比赛,分别是日照站9月11日、青岛站9月12日、威海站9月13日、烟台站9月14日、潍坊站9月15日、东营站9月16日、滨州站9月17日。

  (二)每站比赛分两个组别进行,第一组别为17市代表队和6支社会团体队共计23支队伍,第二组别为当地自行车协会组织或通过网上报名的骑行爱好者。第一组别参加大奖赛,第二组别参加开、闭幕式及骑行活动,不计成绩。

  (三)签到

  1、签到时间及地点,以各承办市下发的比赛补充通知为准。

  2、签到时需凭有效身份证件和保险单签到。

  3、签到时领取“计时芯片、号码布”;并交押金2000元/队,每站更换队员时,请通知裁判,以便及时更换芯片信息,若因未告知裁判而导致芯片信息未更新,该队本站成绩作废。全部比赛结束后,请将计时芯片交还发放裁判统一收回,经检验无损坏后退还押金,若有损坏,则从押金中扣除。

  4、未签到,视为自动退出比赛,取消比赛资格。

  (四)检录

  1、比赛开始前60分钟,以代表队为单位进行检录,比赛开始前10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不计比赛成绩。

  2、检录时,裁判将对参赛身份、参赛保险和《免责声明》进行确认,如发现有更改、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3、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手是否按规定佩带头盔、手套、号码布和计时芯片。如上述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要求车手重新处理直至合格为止,为此导致的不能参赛、取消资格或耽误比赛等责任自负。

  4、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不得中途加入比赛,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五)出发

  1、以第一届沿海骑行大奖赛团体成绩排定出发顺序,成绩优先者在前排,为大组出发,出发缺席者概不等待。

  2、比赛出发时,请务必注意倾听裁判指令及口头特别约定,以裁判现场指令为准。

  3、比赛出发时,请务必注意安全,提前做好出发准备,切勿相互排挤、抢占他人位置,以免发生大面积摔伤事故。

  (六)比赛

  1、参赛者在比赛期间必须佩戴头盔、手套、号码布,并安装计时芯片,否则裁判有权随时取消参赛资格并令其提前终止比赛。

  2、比赛中允许各队车携带营养补给和轮胎、维修工具进行自行维修,不得借助外部力量维修。比赛中可佩戴眼镜、手表等安全用品,不得将引用过的水瓶丢弃在赛道,不得携带酒瓶、玻璃容器、音乐播放器、对讲机等影响比赛或安全的物品、用品。

  3、比赛途中不得抄近路、扒车、长期尾随汽车,不得故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比赛冲刺前100米不得走曲线、斜线冲刺或有其他阻挡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4、比赛排名采用电子计时和终点录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者,需在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提出书面仲裁申请,否则视为放弃。

  (七)排名

  1、比赛按照电子计时系统所记录的成绩自动进行排名。

  2、分站赛每个组别计分办法:(男子青年组、男子中年组、女子组)第一名69分,第二名68分。。。依次按排名计分;各队8名队员的得分之和为各分站赛的团体积分,团体总分为各分站赛团体积分总和,积分多者名次靠前,若总积分相同,则各分站赛总成绩时间领先者排名靠前。

  (八)特殊情况须知

  1、赛事当日如遇一般性的刮风、下雨天气,比赛将照常进行,不延期或更改日期。如遇雷雨、狂风、暴雨等特别恶劣天气,比赛可能将被延迟、延期举行或终止或被取消。

  2、赛事中如遇意外事件、自然灾害等其他严重的情况,比赛可能会延迟、延期举行或终止或被取消。

  3、如遇下雨等天气,组委会有权根据天气情况采取合并组别发车、减少距离、提前或延迟比赛等措施以保证安全顺利完成比赛。

  (九)比赛期间举办“山东骑行嘉年华”活动,比赛结束后将举办“山东省第二届沿海骑行大奖赛”摄影展评。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个人:各分站赛奖励男子青年组个人前六名、男子中年组前六名和女子组前四名,颁发成绩证书(省自行车运动协会印发)和奖金,各分站赛个人奖金如下:

  第一名:600元 第二名: 500元 第三名: 400元

  第四名:300元 第五名: 200元 第六名: 100元

  (二)团体:奖励团体总分前六名,颁发团体成绩证书(省自行车运动协会印发)和奖金,奖金发放至获奖市自行车协会(没有自行车协会的,发放至市体育总会)和社会团体组织。团体奖金如下:

  第一名:10000元 第二名:9000元 第三名:8000元

  第四名: 7000元 第五名:6000元 第六名:5000元

  3、活动结束后将颁发“山东省第二届沿海骑行大奖赛优秀团队”奖和“山东省第二届沿海骑行大奖赛优秀组织奖”。

  十、经费

  (一)对各参赛队伍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二)各参赛队食、宿、交通等所有费用自理,组委会对七站全部完赛的17市协会代表队伍(要求每站完赛队员不低于6人)给予1万元的参赛补助。

  十一、裁判员

  裁判员由省自行车运动协会选调。职责范围按竞赛规则确定执行。

  十二、有关单位相关职责

  (一)省自行车协会

  1、制定完成赛事策划方案和竞赛规程。

  2、落实17市代表队的参赛报名。

  3、负责选调裁判员、有关工作人员。

  4、联系协调省级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5、制作比赛证书、奖杯。

  6、制定大奖赛统一比赛流程和布展要求。

  7、划拨承办市每市2万元办赛经费。

  8、提供电子计时设备、对讲机等办赛器材。

  9、。比赛所需办理的其他事项。

  (二)各承办市体育总会

  1、制定各自分站赛组织实施方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秩序册、成绩册、参赛队员号码薄。

  2、组织各自分站赛的开、闭幕式及比赛;组织不超过500人的当地骑行爱好者参加开、闭幕式及骑行活动。

  3、邀请当地政府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开幕式(讲话)和闭幕式颁奖活动。

  4、提供比赛先导车1辆(警车),裁判车2辆,摩托车两辆,救护车2辆(每辆车含救护人员2名),收容车1辆(中巴车或大客车)。

  5、推荐比赛赛道,组织比赛所需志愿者,协调当地相关部门参与配合比赛时封闭道路。

  6、联系当地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7、提供不超过25人的裁判员、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标准为食宿200元/天,交通费200元/天。

  8、给各参赛队伍推荐适宜的宾馆和饭店。

  9、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或按赛事招商方案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参照《招商方案》执行)

  10、比赛所需办理的其他事项及裁判员执裁物品。

  十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以各承办市体育总会的补充通知为准。

  (二)报名方式:以各市体总、自行车协会或以社会组织为单位进行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报名表一式两份(需加盖体总或协会或社团组织公章后)分别报山东省自行车运动协会和各承办市体育总会。

  1、山东省自行车运动协会

  联系人:马超 电话0531-89657011,0531-89657009(传真) 手机:13210555386, 邮箱:283890692@qq.com

  邮编:250102,地址:山东省射击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3200号)

  2、各承办市体育总会

  联系人:(以各承办市体育总会的补充通知为准)。

  3、群众参与网上报名见各承办市体总补充通知。

  十四、其他事宜,以补充通知为准。

  请所有参加者务必注意赛事当日现场公告或通知,比赛安排如有临时变化,以当日现场公告或通知为准参加比赛。

责编:纪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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