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建文化城入室杀人凶手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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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24小时济南9月2日讯 今天下午,大众网记者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济南中建文化城母婴被杀案”在济南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孙涛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据济南中院微信公众号通报,被告人孙涛与被害人王桂彬(女,殁年36岁),均系济南市历下区中建文化城9号楼的住户,但二人素不相识。孙涛案发前生活拮据。2016年1月8日9时许,孙涛携带单刃刀1把,意欲在其租住9号楼的1单元内,随机选取住户实施盗窃或抢劫作案。当其窜至2805号被害人王桂彬家门时,先后以查燃气、回访、送赠品等名义,三次敲门进入王桂彬家中进行观察,并伺机作案。后其第四次敲开王桂彬家,闯入房内,并采取扼颈、捆绑等暴力手段,从被害人王桂彬处当场劫取现金300元及黑曜石项链、翡翠手镯各一件,抢劫财物价值共计1525.19元。

  被告人孙涛劫取财物后,为防止被害人王桂彬打电话报警,先是迫使对方交出手机,取出手机卡,后又用被害人家中的胶带再次对王桂彬进行捆绑,并让王桂彬抱着次女柏某某(殁年1岁)返回卧室。后孙涛仍怀疑王桂彬可能用其他手机打电话报警,当其听闻王桂彬的声音后,又推门闯入卧室内质问对方报警没有。

  孙涛听到王桂彬说:“钱都给你了,你这是干吗,有完没完?”,恼羞成怒,遂掏出携带的单刃刀对王桂彬进行捅刺。王桂彬放下柏某某后,与孙涛进行搏斗。期间,孙涛又持刀对王桂彬的胸腹部、躯干部等处捅刺十余刀,后王桂彬趴倒在地,因肝脏破裂、颈项部等处多发软组织创口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被害人柏某某哭喊着,趴到其母亲王桂彬身上,孙涛因害怕孩子哭声惊动邻居,遂持刀猛捅柏某某背部4、5刀。柏某某因遭单刃锐器捅刺导致肝脏、门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作案后,被告人孙涛简单清理了作案现场,携带作案工具单刃刀、胶带以及劫得的现金、吊坠、手镯等物品逃离。

  2016年1月9日,被告人孙涛向其父母谎称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并逃离济南市。同年1月11日23时许,公安机关在北京市朝阳区大武基路金辉小区东楼A-027室将孙涛抓获归案。

  济南中院认为被告人孙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入户劫取他人财物,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涛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均成立。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孙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孙涛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秀朋、李兆美、柏伟林、柏韵青经济损失(交通费2000元、误工费6000元、丧葬费52460元)共计人民币6046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大众网-山东24小时客户端记者 王磊)

责编:马洪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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