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禁止销售加工河豚鱼 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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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烟台9月7日讯 (通讯员 夏天棋 记者 姚辉) 秋季为河豚鱼繁殖期,河豚鱼体内毒素也最强。为防止河豚鱼中毒事件发生,防范食品安全隐患,近日,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集中开展河豚鱼专项检查活动。

  进一步落实市场开办者的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局立即要召开辖区内的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村大集等场所市场开办者会议,将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到实处,与各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告知书,全面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20号),提升经营业户的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告知销售河豚鱼等国家禁止销售水产品要承担的违法责任。

  同时,烟台市食药监局在活动中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的宣传。各县市区局在各市场的显著位置张贴禁止销售河豚鱼法律法规规定,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河豚鱼及其毒性的相关知识,增强经营者和消费者法律法规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此外,烟台市食药监局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各县市区局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发现市场销售河豚鱼等国家禁止销售水产品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进行查处,并留存好各种影像资料备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重要情况及时上报烟台市食药监局。

  烟台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若发现市场销售或餐饮单位加工制售河豚鱼,请立即拨打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查处,以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责编: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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