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开工在即,滨州市制定工业企业复工复产30条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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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记者在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切实保障工业企业稳健运行和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我市具体实施《滨州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意见》,全市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指挥部特制定了滨州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会上通报了指南。
1.实行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制度。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向当地工信部门申请备案,同意后方可复工。
2.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需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3.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复工复产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安全生产等内容。
4.实行厂区封闭式管理。
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确保人流物流有序出入。
5.配齐检测人员队伍和体温检测设备。
明确检测人员任务,压实责任,配齐额温枪及其它体温检测仪等装备,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对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6.配备必需的防护消杀用品。
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防护和消杀用品。
7.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
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
工作期间,每天登记情况,存档备查。
8.全面排查接触外市及重点疫区来滨人员等情况。
由外市返滨职工,严格执行带薪隔离观察14天措施,确认健康后再上岗。
9.采取错峰返岗措施。
非关键岗位人员延后返岗,湖北籍职工目前在湖北的暂缓返岗。
10.配备专职消杀队伍。
对厂区内车间、公共场所和员工集聚场所的设施、设备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并做好消杀防疫记录备查。
11.加强对公共区域通风换气。
严禁使用中央空调,并保持空气流通。
12.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
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条件,在有订单、有市场、有原料保障的基础上,科学有序安排疫情期间的生产计划,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13.设置临时隔离场所。
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区域作为外市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保证好隔离职工的生活和待遇,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
不具备隔离条件的企业,由当地政府建设隔离场所统一安排。
14.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15.缩小生产单元。
合理安排轮岗排班,尽可能缩小生产单元,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
16.限定工作区域。
生产单元之间相对隔离,防止串岗、乱岗。
17.加强车辆管理。
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和消毒,乘坐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18.单独设置货运通道。
设置特定的接洽区域,接送货场与生产区域进行物理隔离。
19.接送货物进出口设置检查岗。
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
20.单独设置的司机及押运货人员休息室。
司机及押运货人员原则上不下车,必须下车者,到专设的休息室休息,不得四处走动。
21.加强就餐卫生管理。
对职工食堂餐前餐后进行消杀防疫,保证就餐环境安全、食材安全和餐具卫生。
22.实行按班组错峰间隔就餐。
就餐时单人单桌,防止交流交谈,做好错峰就餐时间安排及人员用餐情况记录,存档备查。
23.严格落实进出通道24小时人员值守制度。
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24.减少人员聚集。
疫情结束前不召开大型会议,不办聚会聚餐,不搞集体活动。
推行“网上办公”和“视频会议”,压减小型会议数量。
25.建立企业职工防疫交流群。
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发布正面、权威、有利于疫情防控的信息,对有恐慌心理的员工加强交流和心理疏导。
职工合理诉求或意见建议要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
26.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
成立专门应急队伍,坚持领导带班,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一旦发现疫情危险能够反应迅速、有效处置。
27.实行每日承诺履诺制度。
每天下班离岗前企业职工与企业签订书面承诺书,次日上岗前报告履诺情况。
下班回家职工要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固定线路、固定时间,保证不聚会、不聚餐、不走亲访友。
28.设立有奖举报电话。
广泛发动,群防群控,员工之间相互监督落实防疫承诺履行等情况。
29.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
复工复产企业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要将生产经营、员工健康、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当地工信部门。
30.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责任。
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当地政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对疫情防控不力的要进行问责,并视情停工停产,造成严重后果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