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猾“老赖”拒不履行义务 岱岳法院强制扣押名下奔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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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泰安12月24日讯(记者 邵蕊 韩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暖心冬日”执行大会战期间,岱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案件被执行人泰安科诺型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据悉,在申请执行人济南隆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泰安科诺型钢股份有限公司的票据纠纷一案立案后,岱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查封被执行人财产并依法推进评估拍卖程序。不料过程中,被执行人为阻碍法院拍卖程序推进,首先以稳定其公司员工的名义申请暂缓执行,而后又以地上附属物(厂房)的产权证登记在其他土地上并已抵押给他人进而阻碍法院执行,最后再向法院申请破产中止执行程序阻碍法院强制执行。

  面对被执行人泰安科诺型钢股份有限公司的多番阻碍执行行为,岱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协调双方处置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过程中,被执行人泰安科诺型钢股份有限公司一直不断隐藏、转移名下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近日,申请执行人向岱岳区人民法院提供了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两辆奔驰牌汽车的财产线索。12月17日上午8点,岱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杨金山团队整装待发,前往放置汽车财产的天龙国际大厦,并协调拖车公司、公证处、物业公司等单位联合扣押被执行人名下汽车。

  抵达现场后,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泰安科诺型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某某,杨某某因生病输液拒不到场,表示车内有个人贵重物品,并拒绝移交车钥匙及行驶证等相关证件。为避免被执行人将财产再次转移,法官当机立断,立即行动将其托至执行局停车场。因车辆所在地为地下停车场,作业空间狭小,直至下午1点才将两辆汽车拖至法院,托运过程公证处全程参与。次日,被执行人意识到法院强制执行的力度后,主动将两辆车钥匙交于法院工作人员,并承诺将行驶证等同步交出。

  本案中,被执行人泰安科诺型钢股份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岱岳区人民法院通过线上线下查找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申请人积极提供执行线索,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悉,本案还在进一步执行中。

责编:胡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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