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聊城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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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市纪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阳谷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史晓莉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1年,史晓莉任阳谷县十五里园镇党委书记期间,违规安排购买一辆新公务用车,并将该车落户在镇财政所所长个人名下。2012年1月,史晓莉当选阳谷县政协副主席后仍违规乘坐该车直至2014年6月底。市纪委将以上违纪行为与史晓莉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昌府区古楼街道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李洪水,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孙崇,古楼街道民政所所长杨秀焕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6月,李洪水、孙崇、杨秀焕一行三人前往江苏省宜兴市处理因公牺牲士兵李某的优抚补偿事宜。处理完毕后,三人并未随即返回,而是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前往丹阳市游玩。返聊后,将私自改变行程产生的费用2777.2元与公务出差费用一并报销。东昌府区纪委分别给予上述人员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报销的费用。

  临清市农业局党委委员、水产局局长刘鹏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3年9月以来,刘鹏在临清市农业局拥有办公用房的同时,在临清市水产局仍配备单独的办公用房,且在临清市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之后仍未整改到位。临清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街道党委委员任之阳公款购买赠送礼品问题。2015年2月,任之阳分管招商工作期间,超标准花费公款购买礼品赠送客商。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坚持抓早抓小、常抓不懈,直至抓出习惯和规范,抓出长效和常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纪、动辄则咎,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紧盯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超标等重点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责不到位的坚决问责,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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