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市纪委通报6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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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市纪委对今年以来查处的6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阳谷县十五里园镇东汪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汪保永搭车加码收费、截留村民小麦直补款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汪保永在担任东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向村民收取“三水”费用时搭车加码,多收3.73万元水费用于村办公经费;2014年至2016年,擅自截留该村村民小麦直补款2.29万元,以发放村干部、退休村干部工资的名义私分。十五里园镇党委给予汪保永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

  临清市大辛庄街道杨庙居党支部书记杨继瑞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等问题。2012年,杨继瑞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用杨庙居委会集体土地236.16平方米建住宅。临清市纪委将杨继瑞上述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杨继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冠县范寨镇戴李村党支部书记戴思月违规报销祭奠费用等问题。2012年、2013年,戴思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用村集体资金支付春节期间祭奠戴家先祖费用1万元。冠县纪委将戴思月上述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戴思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阿县鱼山镇田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田保龙违规侵占占地补偿款等问题。2010年,田保龙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侵占网通公司东阿分公司支付给该村的占地补偿款6000元,用于个人支出。鱼山镇党委将田保龙上述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田保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莘县王奉镇武呈集村党支部书记尹计民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4年至2015年,尹计民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报销个人手机通讯费900元。王奉镇党委给予尹计民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

  高新区九州街道东赵村村委会主任赵登瑞违规坐收坐支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12月,赵登瑞违反群众纪律以及“三资”管理有关规定,向村民收取房屋拆迁买卖款等费用9.5万元,用于村务支出。九州街道党工委给予赵登瑞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站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不断提高对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切实维护农村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财政、审计、农业等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督促检查,采取积极有效的监管措施,督促农村基层组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等制度,不断规范“三资”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不断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加大线索排查、案件查处和问责力度,对违反农村财务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规定的行为,从严查处,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增强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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