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医保局发布关于重申转外就医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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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我县参保人员的转外就医行为和申办流程,扩大群众知悉度,方便群众转外就医,现将转外就医规定再次通知如下:

  1、必须开具转诊证明。根据规定,转外就医需提供二级医疗机构(东阿县人民医院、东阿县中医院、东阿县妇幼保健院)或市三级综合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医疗专家以上开具的建议转诊证明。

  2、无转诊证明不能联网备案。不能提供市内医师开具的有效转诊证明的患者,县医保局无法联网备案,患者只能将相关材料拿回参保地报销。

  3、非联网备案患者报销比例降低。对于没有开具转诊证明,擅自市外就医的患者,回东阿县报销,报销比例按规定比例降低。

  4、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对于特殊疾病、危急重症患者、长期异地居住患者、急诊住院治疗等情况,可以凭诊断证明、入院证、居住证等材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或提前进行电话咨询,视情况进行异地就医联网备案手续。

  东阿县医保局《关于加强转外就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医保中心字〔2019〕6号)文件可在“东阿医保”公众号菜单栏“政策资讯”中查看。

  请广大参保人员严格按规定执行,否则将影响医保待遇报销!

  东阿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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