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送头盔、还能“共享头盔”?没错,这里是临沂

··

  大众网·海报新闻临沂5月22日讯(记者 邓梦娇 王艳彩)随着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政策的落地,头盔的市场价格也水涨船高。近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免费发放“爱心头盔”、扫码租借“共享头盔”等悄悄出现在了临沂,为咱临沂市民的骑行安全送上爱心防护!

  头盔价格飞涨?临沂交警免费送爱心头盔

  “这个头盔好!戴着它骑电动车安全多了!”王女士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一个安全头盔后,迫不及待地戴上,并赞不绝口。近日,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东大队联合中国人寿保险河东分公司在辖区举办了 “送爱心头盔 助安全出行”公益活动,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参加。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活动现场凡骑乘电动自行车前来挂牌未带安全头盔的市民只要填表进行登记就可以免费获得一个安全头盔。期间,民警一边登记挂牌、发放头盔 ,一边向群众讲解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上路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进一步倡导驾驶员摒弃不戴安全头盔骑乘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陋习,努力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当初买的头盔50元左右,现在价格也基本翻了3倍。”李先生表示。据公安部交管局,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暴涨。

  调查:街头鲜有骑行者戴头盔

  5月20日18时许正是下班高峰期,在兰山区一个十字路口,记者观察到,很多电动摩托车从机动车道经过,其中不少人佩戴了头盔,但仍然有部分人不按要求佩戴。“不戴!不习惯!”“我只骑一条街就到了,麻烦。”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市民李先生去年考取了电动摩托车驾驶证,只要骑行上路,他就会戴上头盔。对于戴头盔的好处,除了安全之外,李先生还有很多切身感受。“首先冬天带着防风,夏天带着防晒。现在夏天了,在骑行的时候经常会迎面遇到柳絮、小虫子,甚至还遇到过小石子打到脸上,幸亏有头盔,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李先生还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之前骑行在路上,街头的电动车骑行者鲜有佩戴头盔的,但是随着临沂新政的出台,路上行人戴头盔的增多了,但还是有一部分人不佩戴。

  “共享头盔”应运而生,扫码租借

  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港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在辖区积极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推出了“共享头盔”,在“三圈一网”坪上、北疏港执法服务站提供120个共享头盔,骑乘人员如果忘戴头盔,可借用共享头盔。群众通过扫描二维码和现场登记的方式,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以及承诺和归还日期。返还过来后还会经过全面的消毒,消毒过后才会再次借用。

  民警在执法站执勤时,对发现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人员,进行宣传、劝导。首先民警带领驾乘人员到精准宣教区,观看宣传教育视频、发放宣传彩页,面对面讲解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与严重。其次帮助驾乘人员用手机扫描二维码申领共享头盔。最后,让骑乘人员对自己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发到微信朋友圈,以身说法,带动身边的朋友引以为戒,杜绝违法。

  交警部门: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临沂公安交警自5月份起,在全市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汽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罚款5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下一步,临沂公安交警将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

  临沂市市场监管局:不得哄抬价格、囤积居奇

  为确保头盔产品质量,规范头盔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头盔”生产经营提醒告诫书》,要求全市头盔生产经营者和相关企业严把质量关,明码标价,不得哄抬价格、囤积居奇!

  消费者如发现市场违法行为或合法权益被侵害,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或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责编:李洪鹏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