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淄川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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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报业·鲁中晨报淄博5月21日讯 近日,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淄川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到2022年,淄川区将全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根据《实施方案》,2020年,淄川区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双杨镇、般阳路街道作为示范镇(街道),全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他镇(街道、开发区)至少有1个社区、1个村(居)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1年,淄川区实现企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50%以上镇(街道、开发区)全域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基本满足需求。2022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完善;创建垃圾分类先进个人、示范家庭、示范单位、示范小区(村)、示范镇(街道、开发区)常态化;各镇(街道、开发区)全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专业垃圾进行分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垃圾分类的主体。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应增加餐厨垃圾分类,提高资源化利用;住宅小区、农村应当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鼓励有条件的实施厨余垃圾分类;市政道路、园林景区、交通枢纽、文化体育、健身广场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建筑(装修)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废弃木材、绿化垃圾、市场(农贸、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专业市场)有机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大宗废弃物(统称为专业垃圾),通过专门收集运输渠道实行专业化处置。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制度,明确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居委会、村委会、单位法人、公共场所产权(管理)人为住宅小区、农村、单位、公共场所等各主体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并划定、公示责任区范围。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亚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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