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局长:支持建立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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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4日,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在网站发表题为《恐怖主义在滋生 支持建立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文章。

  文章说:“本月初警方在一间荒废中学校舍再次发现爆炸品,包括ANFO(硝油炸药)、压力煲、铁钉及怀疑去年从理工大学盗窃的化学品。身为保安局局长,我极度关注,自去年至今已有十多宗涉及爆炸品及危险品的案件,种种迹象显示本土恐怖主义正在香港滋生,社会大众必须正视问题,不容许恐怖主义在香港落地生根。”

  李家超已要求警方、纪律部队及政府有关部门提升内部准备,加强情报搜集,检视其反恐应变计划,尤其针对公共交通设施、出入境口岸等,并通过演习,加强反恐合作及公众教育。

  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责任,也关乎全体香港市民的利益。正如上文所描述,过去一年香港出现了越来越凸显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香港这个安全城市更亮起了恐怖主义活动的警号。

  李家超还说,作为保安局局长,他全力支持全国人大《决定》,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法律,针对四类活动或行为,即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并将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香港公布实施。

  有效地依法防范和遏止危害国家安全和组织恐怖主义破坏行为和活动,有利于香港建立一个安全和稳定的城市,在不影响香港居民的合法自由和权益的同时,保障香港居民的生命财产,确保香港长远繁荣稳定。

责编:葛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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