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市民举报非法集资最高获1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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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报业·鲁中晨报淄博5月24日讯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有效化解金融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张店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起草制定了《张店区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意见征集时间为:5月22日-28日,市民可通过拨打联系电话(0533-2180052),或发送邮件(电子邮箱:zdqjrbzhk@zb.shandong.cn)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稿》显示,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金,由受理举报的张店公安分局发放。举报奖励级别及额度根据被举报行为的违法程度和举报人对查处工作的帮助程度,分为两个等级:一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关键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奖金1000元。二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或线索,对查处工作提供帮助,但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举报内容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奖金500元。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蒲泫奇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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