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6月1日起实施垃圾分类 公共场所换“高颜值”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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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说】山西省近日出台《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明确该省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垃圾分类,取消城市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分散设置的垃圾桶,实行定时定点收集、不落地管理。

  5月25日,在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金刚里小区,环卫工人将小区内旧的蓝、绿色垃圾桶撤走,摆放上新的蓝、红、绿、灰四分类垃圾桶。在街头,一些“高颜值”的四分类垃圾收集点也纷纷上线。

  【同期】太原市杏花岭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赵晓勇:这个垃圾桶上已经标明了红色就是有害(垃圾),这个黄色是厨余(垃圾),这个蓝色是可回收(垃圾),绿色就是其它垃圾。我们到时候设这个点,督导员就在这个地方,每个站在初期的时候配备一个督导员,首先是给老百姓讲解怎么投放,然后帮助没有分开的或者没有分到位的老百姓重新分,然后再重新投放。

  【解说】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当地市民。

  【同期】太原市民

  洗菜的菜叶子是一种,纸片是一种,电池乱七八糟这又是一种,这样的分配。

  【同期】太原市民

  就多装几个袋呗,各装各的袋,按要求那样做。

  【解说】《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共7章34条,包括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保障机制、法律责任等内容。

  在分类收运环节,要求收运单位使用专用车辆密闭运输,不得混装、混运;对于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采取自行运输、提前预约或者定时定点的方式进行收集。

  在分类处理环节,加快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处理利用设施,有害垃圾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单位进行处理,厨余垃圾由专业处理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其它垃圾由焚烧处理单位进行焚烧。

  【同期】太原市杏花岭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赵晓勇:咱们过去的这种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是靠焚烧和填埋,现在通过这个四分类的话,就是源头减量,好多可以利用的,比如说有害的(垃圾),这些就到不了填埋场,通过四分类后,咱们再建设终端的垃圾处理系统。所以说这就是在百分之百的垃圾里头,我们要达到可回收,要达到百分比,现在只能达到50%,要慢慢的达到百分之,像发达国家已经达到百分之八九十,就是说很少的一部分去填埋,大部分都是可利用可回收。

  【解说】据了解,《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适用范围在国家要求11个设区市的基础上,结合山西实际,还扩大到了11个县级市城市建成区。

  【同期】太原市民:有宣传呢,来我们这宣传的,外面有那么多垃圾箱都是分类的,我们看见的。(那你们会垃圾分类吗?)知道,慢慢学吧,老了,记不住,蔬菜类呀,生活用品,该分的就分一下。麻烦归麻烦,慢慢都要实行,从麻烦开始到不麻烦,慢慢习惯就好了。

  记者 屈丽霞 山西太原报道

责编:曲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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