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全国首创!山东发布税收经济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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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源泽

  全国首创!山东发布税收经济指数

  ◆3月开票纳税主体活力指数超去年同期 ◆4月市场交易总量超去年同期

  由山东省税务局在全国首创的税收经济指数,5月29日上午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正式发布。指数包括纳税主体活力指数、纳税主体发展指数两部分,此次发布的是我省今年前4个月的数据。据介绍,通过税收指数,可以实现对宏观经济、税收走势和税收征管的先导性、指向性研判。

  纳税主体活力指数包含新增纳税主体活力、存量纳税主体活力和开票纳税主体活力三个指数。指数越高,代表当期纳税主体生命力越强。

  省税务局党委副书记蒋学武介绍说,从新增纳税主体活力指数看,2月份,因疫情严重影响新增主体活力,导致指数出现较大幅度下跌。但随着疫情逐渐被控制,新增市场主体活力迅速恢复,指数上扬。截至4月,基本达到去年底水平,指数趋于平稳。

  从存量纳税主体活力指数看,因疫情期间新增主体和注销主体同向增减,带来同比指数较为平稳,且各月均高于去年同期,仅2月略有下降,活力没有受到明显冲击。开票纳税主体活力指数受春节及疫情叠加因素影响更为明显,1、2月份均呈现下降趋势,且2月下降幅度较大,3月份起指数开始回升,超过去年同期水平。

  纳税主体发展指数,由总量指数、分类指数以及结构指数构成。纳税主体发展指数大于100,说明市场交易总量有所扩大,经济活跃度增强;纳税主体发展指数小于100,说明市场交易总量有所下降。

  蒋学武认为,从纳税主体发展指数看,2月份受疫情影响市场交易总量约为去年同期七成。随着复工复产有序推进,3、4月份逐月回升,4月份市场交易总量已超去年同期,显示出市场活跃度提升,经济呈现企稳向好态势。

  据省税务局副局长宋永信分析,就经济而言,从税收指标上看,除互联网教育、游戏、中药品等特殊行业,相当规模纳税主体、特别是中小纳税主体的活跃度,在今年2月份统计中大幅下降;但随着复工复产的推进,以及国家、省市一揽子税收减免及精准服务政策的落地实施,山东省纳税主体活力指数自3月份起明显好转,到4月份基本恢复去年同期水平,个别指标超去年同期。

  “税收指数为我们提供了观察发展的新方式。”省宏观经济研究院战略规划所所长刘德军认为,以往的数据虽然涉及面宽但是不够精准,而税收是经济效益的最好体现,税收指数将为政府今后精准施策提供更好的依据。

  据悉,下一步山东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丰富数据、完善方法,发挥好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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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对纳税活力影响越来越小

  4月全省新增纳税主体6.66万户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5月29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今年4月,全省(不含青岛)新增纳税主体6.66万户,环比增长37.48%;注销纳税主体2.64万户,环比减少34.80%。

  据省税务局总审计师谭中伟介绍,疫情确实对经济社会各个层面带来了较大冲击。从发布的活力指数看,其中新增纳税主体指数在今年2月份,同比、环比分别为10.91和19.97,为近几年来单月最低的指数。存量纳税主体这一指标今年2月份也处于阶段性的低位,说明纳税主体总量增加很少,甚至个别地区略有下降。开票纳税主体同比仅为58.85,这是近几年来首次出现单月跌破100的情况,而且偏离幅度较大。

  但从3月份开始纳税主体活力指数开始全面回升。其中,新增纳税主体活力指数,3月份同比已超过了1月份的水平,而且4月份继续保持增长趋势;环比数据在2月份畸低的情况下,3月份出现了强力反弹,创出了587.49的高环比指数。存量纳税主体活力指数,同比在经历了2月份短暂下探后,3月份转头向上,说明纳税主体净增长数据开始回升,在此基础上,4月指数再增加0.41个点;从开票纳税主体活力指数看,大致情形与前两项指数基本类似,目前指数已超过去年同期水平。截至4月底,全省累计存续纳税主体340.5万户,环比增长1.22%,同比增长15.19%。

  谭中伟说,随着疫情防控成效的逐步显现,在税收政策的有效对冲下,疫情对纳税活力的影响将会越来越小,纳税主体活力指数将会呈现向好的态势。(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源泽 报道)

  ↑更多税收指数内容,见大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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