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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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扶贫攻坚工作纪律,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加强警示震慑作用,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阳谷县寿张镇扶贫办副主任白英同在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中失职问题。2014年,白英同在审核统计寿张镇各村上报的贫困户信息时,对工作不负责任,没有认真审核贫困户信息,造成寿张镇15名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被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阳谷县纪委给予白英同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尚店镇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刘明军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滥用职权问题。2012年至2014年,刘明军不正确履行职责,将该镇11户不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户纳入改造范围,造成国家补助资金损失共计12.7万元。尚店镇党委给予刘明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冠县甘官屯乡连寨中村党支部原书记邢汝管办理低保优亲厚友等问题。邢汝管任连寨中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13年至2014年违规为其亲属办理低保,领取低保金3840元;违规为村会计的亲属办理低保,领取低保金3360元。冠县纪委将上述问题与邢汝管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邢汝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韩集乡沙杨村党支部原委员张传忠违规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张传忠在担任韩集乡沙杨村党支部委员期间,利用自己长期不居住的房屋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造成国家补助资金损失1万元。韩集乡党委给予张传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沙杨村党支部原书记杨玉才在明知张传忠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仍同意张传忠的危房改造申请,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韩集乡党委将杨玉才上述问题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另案处理),给予杨玉才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管理和使用扶贫资金,加大公开透明度,扎紧制度笼子,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基层;要把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巡察和专项整治的重点,努力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乡纪委要切实增强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强化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坚持挺纪在前,严查腐败行为。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失职失责,造成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较多,以及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坚决问责;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不力的,也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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