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出台问责办法 6单位执行不力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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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日,记者从市北区了解到,《市北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问责办法》)本月刚出台,近日市北区就开出了第一张“罚单”,市北区6个单位和个人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力被问责。

  “《问责办法》从7个方面明确了45种问责具体情形,为全区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划出了‘纪律红线’。”市北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介绍,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工作失职失责以及违反相关制度和纪律规定在工作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这些“为官不为”“为官慢为”“为官乱为”问题,今后都将被纳入问责范围。

  “对照最新出台的《问责办法》,近期市北区对部分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力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并责令相关单位和个人作出书面检查。”该工作人员介绍,这是本月《问责办法》出台以来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据悉,该《问责办法》问责范围涵盖了全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团组织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另外,区属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机关聘用人员与借调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的问责也要参照执行。

  《问责办法》还从具体工作实际出发,规定了在问责过程中要坚持的“三个区分开来的准则”,即把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责编:大众网·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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