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纪委通报8起环境保护领域问责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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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市纪委监察局根据省环保督察组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生态环境的失职失责问题,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现将8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东昌府区张炉集镇东发制革厂违法排污造成污染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群众先后8次向省市环保部门和市长热线举报反映东发制革厂违法排污问题,相关责任单位一直未处理到位。2017年3月,省环保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后,聊城市环保局东昌府分局对该皮革厂私设暗管排污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并处罚款10万元,相关案件已移交东昌府区公安分局。

  东昌府区环保分局监察二中队在对东发制革厂日常环境保护监管中,履职不到位,未发现该厂暗管排污问题,造成了不良影响,中队长丁晓东、副中队长杨宇,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张立文作为张炉集镇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在张炉集镇政府属地企业环保监管工作中,落实工作不到位,督导监管不力,未及时发现属地企业的污染问题,导致该问题被省环保督察组督办,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东昌府区纪委分别给予丁晓东、杨宇、张立文党内警告处分;段海军作为张炉集管区书记兼环保网格员未正确履行职责,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张炉集镇党委给予段海军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康庄镇裕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规生产造成污染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群众先后6次向省市环保部门和市长热线举报反映裕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排污问题,相关责任单位一直未处理到位。2017年3月,省环保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后,临清市环保局才责令临清市裕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业,并处罚款10万元。

  临清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二中队队长赵卫峰在任职期间,对辖区内涉污企业未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临清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四中队指导员(代理队长)韩兴国在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康庄镇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张锐,在辖区内大气污染源排查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临清市纪委分别给予赵卫峰、韩兴国、张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临清市环保局副主任科员马洪路作为相关环境监察中队的负责人,未认真履行职责,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临清市纪委给予马洪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康庄镇分管环保工作副镇长丁尚旭在大气污染源排查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辖区内污染企业漏报,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临清市纪委给予丁尚旭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大辛庄办事处姜堂村塑料颗粒厂违规生产造成污染问题;姜堂村馒头房以废塑料为燃料,造成污染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群众先后6次向市长热线举报反映姜堂村塑料颗粒厂违规生产造成污染等问题,相关责任单位一直未处理到位,该塑料颗粒加工厂自2015年初至2016年12月期间,一直处于断续生产状态。2017年3月,省环保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后,临清市环保局与大辛庄办事处才将该厂原料清洗池及生产设备拆除,并将该村馒头房锅炉拆除。

  临清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三中队在对辖区内企业环境保护监管中,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虽然对辖区内的塑料颗粒厂进行了停产处理,但未按照规定对该企业依法关停取缔,致使该厂在责令停产后的一年多时间内继续生产,导致群众多次举报反映,造成了不良影响。临清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三中队队长李珂、监察三中队副队长李长平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临清市监察局给予李珂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李长平行政记过处分;临清市环保局副主任科员马洪路作为相关环境监察中队的负责人,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临清市纪委给予马洪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莘县古云镇华祥石化有限公司违规生产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群众先后5次向省市环保部门和市长热线举报反映莘县华祥石化有限公司违规生产问题,相关责任单位一直未处理到位。2017年3月,省环保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后,莘县环保局才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

  莘县古云镇副科级干部王兆祥任古云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主管企业经济运营、环保工作期间,作为主管负责人,未按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制止该公司的非法试生产行为,造成企业持续危害周边群众生产生活,致使群众多次举报反映该问题,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莘县古云镇副科级干部张宪芳任古云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分包莘县华祥石化有限公司期间,作为分包领导,未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并制止莘县华祥石化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致使该企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莘县纪委决定分别给予王兆祥、张宪芳党内警告处分。

  阳谷县张秋镇梨园村养殖户直排养殖污水造成污染等问题。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群众先后3次向省市环保部门和市长热线举报反映张秋镇梨园村某养殖户将养殖污水直接排到村内坑塘以及利用小型锅炉违规生产豆油造成污染等问题,相关责任单位一直未处理到位。2017年3月,省环保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后,张秋镇政府才责令该养殖户对堆放的猪粪进行了清理,并将该养殖户搬迁,同时,对生产豆油的小型锅炉进行了拆除。

  阳谷县张秋镇副镇长王广磊在分管环保工作期间,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作为,对群众举报的梨园村养殖场污水直排等污染环境问题未予处理,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阳谷县纪委决定给予王广磊党内警告处分。

  东阿县新城街道办事处沈庄村熟食加工作坊违规生产造成污染问题。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群众先后2次向市长热线举报反映东阿县新城办事处沈庄村熟食加工作坊违规生产造成空气污染问题,相关责任单位一直未处理到位。2017年3月,省环保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后,相关单位才责令该加工作坊停产,并对燃煤锅炉和炉灶进行了拆除。

  东阿县新城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兼大王管区书记史立磊,作为管区环境监管第一责任人,在对辖区内沈庄村熟食加工作坊污染问题的处理上不作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东阿县纪委给予史立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科在担任新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分管环保工作期间,对辖区内的沈庄村熟食加工作坊污染等问题未正确履行职责、组织查处不力,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东阿县纪委给予王科党内警告处分。

  茌平县杨官屯乡中联实业有限公司空气污染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群众先后12次向省市环保部门和市长热线举报反映中联实业有限公司污染问题,相关责任单位一直未处理到位。2017年3月,省环保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相关线索后,市环保局下达了关于责令聊城市中联实业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改的通知(聊环函〔2017〕119号),并对该公司立案查处。

  茌平县杨官屯乡袁车村党支部书记、环保网格员孙长梅在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茌平县纪委给予孙长梅党内警告处分;杨官屯乡环保所工作人员张振履职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茌平县监察局给予张振警告处分;杨官屯乡党委委员、副乡长乌列勇,分管环保工作,履职不到位,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茌平县纪委给予乌列勇党内警告处分。

  高唐县开发区泉林嘉有肥料有限公司污染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群众先后3次向聊城市环保局举报泉林嘉有肥料有限公司西厂区木质素加工项目存在环境污染问题。2017年3月,省环保督察组向我市交办泉林嘉有肥料有限公司环保问题关线索后,高唐县环保局才对该企业进行了彻底查处。

  高唐县环保局污染事故处理科科长侯超在泉林嘉有肥料有限公司环保违法问题中,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高唐县纪委给予侯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高唐县环保局副局长赵锐对分管工作指导不足,在泉林嘉有肥料有限公司环保违法问题中,履行领导责任不力,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高唐县纪委给予赵锐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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