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表彰31届奥运有功人员 张梦雪等获省先进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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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举世瞩目的第三十一届奥运会上,山东省有54名运动员代表国家参赛。经过顽强拼搏,共有5人次获得5枚金牌,4人次获得4枚银牌,5人次获得5枚铜牌,17人次获得第四至第八名,创造了山东省参加奥运会历史最好成绩。
7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第三十一届奥运会有功单位和人员记功奖励的通报》。据了解,为弘扬体育健儿刻苦训练、顽强拼搏、勇创佳绩的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决定,授予张梦雪等4名获得金牌的运动员、教练员“山东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和省级先进工作者待遇;给予李晓霞等4名曾获得“山东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金牌运动员、教练员,杜丽等13名获得银牌、铜牌的运动员、教练员和获得金牌的运动员所在单位负责人记大功奖励;给予省射击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等15个有功单位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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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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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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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丽
附:第三十一届奥运会有功单位和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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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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