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绕城高速内禁鸣令开出首张罚单 一客车被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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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8月20日讯 今天上午,一辆大型客车在明湖路违法鸣喇叭,被处罚款50元、不记分。这也是济南市实行绕城高速以内禁鸣喇叭规定以来,开出的首张罚单。

  上午9点49分,一辆鲁A号牌的大型客车行驶到明湖路贡院墙根路口附近时,违法鸣喇叭,被声呐抓拍装置抓拍。42岁的驾驶员范某称,当时前方有行人,想提醒一下,并没有注意到禁鸣喇叭的提示牌。民警对其处罚款50元、不记分,该车成为济南正式实行绕城高速禁鸣喇叭后首辆被罚的机动车。

  今天起,济南市禁止机动车(含摩托车)在绕城高速以内区域鸣喇叭。具体禁鸣区域为:G35济广高速济南段、G3京台高速济南段、G2001绕城高速南线、G2京沪高速济南段范围以内。

  违反禁鸣规定的,特别是对车辆应当让行时鸣喇叭、前车减速或停车让行对鸣喇叭催促、长时间鸣喇叭、连续多次鸣喇叭、使用高音喇叭或气喇叭等5种情况,依法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以下几种情况鸣喇叭不处罚:机动车驶近急弯或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遇有紧急情况等情形下应鸣喇叭示意的,不受禁止鸣喇叭的限制。如果绿灯亮后前车迟迟不动,稍微鸣笛提醒一下也是允许的。

  为了方便乱鸣笛抓拍取证,济南交警已在明湖路贡院墙根路口西侧安装了声纳抓拍设备,于今天正式启用。此外在经十纬一路口、经十路五里牌坊路口、洪楼广场路口和天桥南头路口的抓拍设备也正在安装调试中。 (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贺辉)

责编:马洪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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