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国强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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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国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国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责编:葛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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