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拿出“真金白银”留人才 最高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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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领推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新时代人才集聚新高地,烟台市拿出“真金白银”留人才。为引进的人才升级安居保障、发放生活补贴,且不局限于高层次人才,“双一流”高校本科生也能享受到这一揽子待遇。
升级安居保障
安居才能乐业。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烟台市升级对引进人才的安居保障,对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企业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并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的学士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对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工作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博士研究生(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对符合租房条件的,根据相关政策提供相应人才公寓。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科室: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联系电话:0535-6903206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科室:住房保障科,联系电话:0535-6918055
发放生活补贴
对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企业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的学士本科生,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博士研究生进入烟台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行研究的,在站(基地)期间每年给予不低于10万元生活补贴。博士后出站留烟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一次性再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
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科室: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5-690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