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正式印发《关于实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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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潍坊市委
潍坊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推动经济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1年2月23日)

  近年来,围绕服务企业发展,市工信系统试行了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寿光市、市高新开发区等地也探索实行机关干部全员联系服务企业做法,都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切实加大服务企业工作力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市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组织市县镇三级万名机关干部联系包靠企业和重点项目。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内涵,按照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有关部署,以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满足企业合理诉求、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主线,以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为着力点,以营造尊商重商亲商爱商政务环境和提升企业家满意度为落脚点,引导各级干部强化“服务企业就是抓发展”理念,主动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宣传政策、沟通感情、收集和解决问题、促进发展、锤炼作风,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实现市委“一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工作中把握以下原则:

  ──重实效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引导各级干部诚心诚意为企业排忧解难,坚决杜绝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上华而不实以及装样子走过场、一阵风等形式主义倾向。

  ──尊重企业感受,不给企业添乱。倡树“有需必应、无事不扰”,尊重企业发展主体地位,做到帮忙不添乱、服务不包办,决不影响和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循序渐进推开,不贪多求全。参与联系包靠的干部和联系服务的企业,不搞全面铺开、一哄而上,条件成熟时再有序扩大范围。

  ──坚持分级分类,属地管理为主。县、镇两级是解决企业发展和项目落地问题的主体,市级重点解决体制机制、资源要素和政策供给等方面的问题,避免大包大揽、越俎代庖。

  通过全市上下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实现以下目标:惠企政策更到位,党委政府的惠企政策走进千万家企业,学政策懂政策用政策成为广大企业的自觉行动,惠企政策红利得到最大限度释放;企业解困更高效,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基本清零;营商环境更优化,尊商重商亲商爱商蔚成风气,全市营商环境实现根本改善;发展活力更旺盛,一大批企业茁壮成长,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实现圆满开局;干部作风更给力,机关干部在服务企业发展中磨砺成长、增长才干,“关爱企业、服务发展、发现问题、马上就办”的机关作风全面养成。

  二、服务企业专员的选派和工作方式

  (一)选派范围

  服务企业专员是企业向政府层面反映问题、提出诉求、寻求帮助的责任主体,必须从熟悉经济政策、热心企业发展、善于综合协调的机关干部中选派。按照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这次选派的范围为:

  1.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

  2.市直各部门、单位和上属驻潍单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高等院校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市直经济主管部门及部分单位正科级干部;

  3.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部门(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

  4.各镇(街)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以上干部。

  各类中小学校、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2021年上半年即到龄退休人员,以及其他不宜纳入的人员,不在这次选派范围之内。服务企业专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动态调整。

  (二)联系服务的企业和项目

  纳入联系服务范围的企业为,合法登记为企业性质、具有独立办公场所、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且依法纳税、职工人数10人以上的市场主体,重点是工业、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纳入联系服务范围的项目为,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确定的省市县级重大重点项目。

  原则上,每名厅级干部联系服务4个企业、3个项目;市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每人联系服务3个企业、2个项目;市直各部门、单位和上属驻潍单位副县级以上、各高等院校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联系服务2个企业、1个项目;市直经济主管部门及部分单位正科级干部每人联系服务1-2个企业或项目。联系服务企业原则上同时联系包靠该企业所实施的项目。县、镇两级参照实施。

  (三)职责任务

  1.摸清企业情况。深入企业现场和项目一线,全面了解基本情况(包括生产经营状况、项目需求、产品市场等),认真听取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需求,以及对营商环境、涉企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2.宣传解读政策。通过发放惠企扶企政策汇编、开展政策解读咨询等方式,宣传党委政府出台的减税降费、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审批服务、金融支持等涉企热点政策,帮助企业更多更好享受政策红利。

  3.收集上报问题。对企业反映的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问题和有关诉求认真做好登记,能协调解决的马上帮助解决,协调不了的,及时通过“潍企通”平台上报。

  4.帮助项目审批。对新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实行全程帮代办服务,采取协调联系、代理跑腿、跟踪服务等方式,帮助项目加快审批进度,促进项目早获批、早落地、早达效。

  5.督改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配合有关专业力量,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6.协助争取资源。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新动态、企业投资新动向,主动提供项目申报、投融资推介、市场供求等信息,协助做好政企对接、企业上市、专家指导等,积极帮助做好争项目争资金争人才等工作。

  7.维护营商环境。对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及时阻止,并向有关方面反映;对诬告、陷害企业家的违法行为,协助有关方面及时澄清、依法查处,切实维护企业家权益。

  8.指导企业党建。结合企业自身特点指导开展党组织活动,建立与生产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党建工作组织体系,推动所在单位党组织与企业党组织开展“支部联建、党群共建”等活动。

  (四)工作方式

  1.联系频次。按照“有需必应、无事不扰”原则,服务企业专员到企业(项目)现场办公频次不作统一规定,但原则上每两个月至少一次,平时通过电话、微信等保持常态化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2.挂牌亮相。制作统一的服务企业专员联系卡,将服务企业专员的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职责任务等内容告知企业,便于企业联系和社会监督。同时,被联系企业(项目)要确定1-2名同志担任联络员,加强与服务企业专员的实时沟通联络。

  3.联系包靠。以领导干部个人联系服务企业为基本方式,也可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实际灵活掌握。市直经济主管部门正科级干部可单独联系服务1-2家企业(项目),也可以科室为单位联系服务企业(项目)。市直部门、单位在一个县(市、区)或一个镇(街)包靠企业(项目)比较集中的,也可组建联系服务企业联合体,统筹落实联系服务任务。

  三、健全服务企业问题解决机制

  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要重点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问题收集、问题解决、督办考核“三位一体”工作运行机制。

  (一)问题收集机制。建设全市统一的“潍企通”服务企业发展智慧管理平台,全方位收集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有关问题和诉求信息,及时推送各级惠企政策并解读,同时与市12345热线、应急指挥中心等平台联动对接,实现平台间数据实时流转、信息共享。“潍企通”平台是问题反映、收集主渠道,服务企业专员对了解到的问题和诉求,除企业明确表示不宜公开的外,全部通过“潍企通”平台上报;未纳入联系服务范围的企业也可通过“潍企通”平台、12345热线等方式反映问题和诉求。问题收集实行“一个平台、分级管理”,市里统一搭建的“潍企通”平台供市、县、镇各级使用,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市、县、镇三级均可独立实现问题汇总、问题分类、自动转办、信息反馈等工作流程。问题收集机制的构建与运行,由市委常委、秘书长牵头,由市委办公室会同市大数据局等承担。

  (二)问题解决机制。市县两级要按照问题分类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问题解决专项小组,视情每周或每两周一次,对服务企业专员上报或企业直报的基层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集中处理。特别对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要本着对企业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区分不同情况,大胆创新思路,聚力攻坚克难,全力予以化解。专项小组仍然解决不了的问题,原则上每月一次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解决。解决问题要坚持分级分类、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该下级解决的决不将矛盾上交,该上级协调的决不能推三阻四,更不能踢皮球。问题解决机制的构建与运行,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牵头,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承担。

  (三)督办考核机制。将联系服务企业(项目)发展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部门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组织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工作考核。对企业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与考核挂钩。对职能部门受理和协调解决企业反映问题工作情况实行专项督办、定期通报。建立奖惩工作机制,用好考核结果,对联系服务企业成效突出的职能部门和服务专员表扬奖励;对服务企业发展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受理问题不积极、解决问题推诿扯皮、回应反馈不及时等失职失责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约谈或作出组织处理;对“吃拿卡要”或乱作为造成恶劣影响等违纪违法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督办考核机制的构建与运行,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牵头,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监委机关等承担。

  四、强化服务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把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组织万名干部服务企业发展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统筹各类资源,强化力量配备,健全服务机制,扎实有序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拿出更多时间和精力研究部署联系服务企业(项目)工作,亲自指导协调,持续用力,紧抓不放。市里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组织万名干部服务企业发展领导小组(见附件1),主要负责统筹领导服务企业发展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参照市里做法,建立服务企业发展推进运行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梳理各级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全力支持配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解放思想,大力支持服务企业专员工作,为服务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市纪委监委机关要牵头对服务企业专员相关作风纪律要求作出界定,支持其在协助企业争资源争项目、宣传推介等活动中为企业“站台”,鼓励其敢于担当、与企业家阳光交往。财政部门要牵头研究出台保证服务企业专员正常开展工作的配套办法,做好食宿、交通和车辆使用等资金保障。

  (三)提升服务能力。要抓好学习培训,市委、市政府每年举办两期企业家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知名专家、优秀企业家等进行授课辅导,为企业家开阔视野、提高能力搭建平台。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分领域分行业组织服务企业专员,开展惠企政策、审批服务、财税金融、招商引资、法律法规等方面精准培训。服务企业专员在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紧扣企业发展需求,主动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增强服务能力。同时要严守各项纪律规定要求,从严从实做好服务企业发展工作。

  (四)搞好舆论宣传。各级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展示我市服务企业(项目)工作进展和成效,形成全市上下倾心倾情倾力服务企业发展的强大声势。要及时总结先进典型,提炼经验做法,强化示范带动,对服务企业发展成效突出的,大张旗鼓宣传表扬,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附件:1.市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组织万名干部服务企业发展领导小组

  2.服务企业专员“六要六不准”作风纪律要求

  (此件发至县级)

  附件1

市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组织万名干部

  服务企业发展领导小组

  组 长:田庆盈 市委书记、市长

  副组长:刘 运 市委副书记

  刘建国 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国伟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李兰祥 市委常委、秘书长

  成 员:李 平 副市长

  马清民 副市长

  田民利 副市长

  孙 刚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卞汉林 副市长

  李向阳 市中级法院院长

  陶卫东 市检察院检察长

  陈汝孝 市政府党组成员

  宋均圻 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韩 鹏 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宋立军 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吕尧良 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

  殷修湖 市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刘玉祥 市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肖振胜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王守全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肖培灵 市发改委主任

  鞠俊海 市工信局局长

  王金祥 市财政局局长

  陈 勇 市人社局局长

  王 富 市商务局局长

  董胜勇 市大数据局党组书记

  主要任务:加强对全市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组织万名干部服务企业发展工作的统筹领导,研究制定有关重要文件和重要决策,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和复杂问题。领导小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按照健全问题收集、问题解决、督办落实“三位一体”运行机制的要求,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项工作组,具体为:

  (一)综合协调组(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设在市委办公室,由市委常委、秘书长牵头,主要任务是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问题收集机制的构建与运行。会同市大数据局,建设“潍企通”服务企业发展智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上报问题的汇总分析、甄别转办;负责全市服务企业发展工作情况的调度、调研、综合上报;负责各专项工作组之间的工作协调;负责协调有关方面做好舆论宣传、典型引导等工作。

  (二)问题解决组

  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牵头,主要负责问题解决机制的构建与运行。按照问题类别,分别成立金融、土地能耗、人才用工、环保、安全生产、政策法律等问题解决专项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具体承担。主要任务是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基层解决不了的困难问题。

  (三)督办考核组

  设在市委组织部,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牵头,市纪委监委机关等参与,负责督办考核机制的构建与运行。主要任务是负责制定联系服务企业(项目)发展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工作考核;负责对服务企业专员队伍进行管理培训;组织开展企业满意度测评;对职能部门受理和协调解决企业反映问题工作情况实行专项督办、定期通报;建立奖惩工作机制,用好考核结果,对联系服务企业成效突出的职能部门和服务专员表扬奖励,对不作为、慢作为的,以及受理问题不及时、解决问题推诿扯皮的,特别是“吃拿卡要”或乱作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参照市里办法,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完善问题收集、问题解决、督办考核工作机制,上下贯通、协同发力,确保全市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2

服务企业专员“六要六不准”作风纪律要求

  一、六要

  一要真心服务。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自己的分内职责和应尽义务,本着与企业家交朋友、结亲戚的心态走近企业,同企业家多沟通、勤交流,真心实意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要主动服务。尊重企业感受,把握好“度”,既主动问需于企、靠前服务,又决不影响和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做到主动帮忙不添乱、服务到位不越位,企业有事“随叫随到、服务周到、说到做到”。

  三要高效服务。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对发现的问题抓紧上手梳理、马上就办,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尽快回应、及时反馈,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企业家满意度。

  四要精准服务。找准工作切入点,准确了解企业现状和发展需求,认真研究政策,充分用活政策,积极争取政策,帮助企业做到该享受的政策一点不少、能争取的资源越多越好。

  五要创新服务。面对企业提出的“不好办”的问题,不能说“办不了”,要开动脑筋、创新思路,下大气力研究“怎么办”,积极运用法律、市场等手段,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六要“亲”“清”服务。既要守住底线、把好分寸,更要与企业家真诚交往、阳光坦荡,既要“清”更要“亲”,积极担当作为,共同营造尊商重商亲商爱商、风清气正和谐高效的良好政商环境。

  二、六不准

  1.不准随意要求企业报表报材料;

  2.不准在企业领取任何报酬;

  3.不准低价购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4.不准到企业报销各种费用;

  5.不准借工作之便在企业谋取私利;

  6.不准因私使用企业的车辆。

责编: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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