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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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0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刘玉的提请,于2021年3月12日决定任命:

  郭东同志为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1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刘玉的提请,于2021年3月12日决定任命:

  张士才同志为东平县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士才同志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张斌同志东平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2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1年3月12日,根据刘玉同志的辞职报告,决定接受其辞去东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报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3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1年3月12日,根据王冰同志的辞职报告,决定接受其辞去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4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海鹏的提请,于2021年3月12日任命:

  张立华同志为东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免去:

  张继明同志东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董玲同志东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5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平原的提请,于2021年3月12日任命:

  张霖同志为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秦宏、刘政卿同志为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李曙光、郭庆拨、牛树彦同志为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霖、马道军同志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吴鹏同志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责编: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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