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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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7日,新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调整任命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主任委员:安 原副主任委员:刘洪识 于 波委 员:(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王光忠 牛宝伟 闫家平 吴元峰 张新明 陈英进陈新建(女) 郭兆波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7日,新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鉴于范军同志工作变动,决定接受他辞去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7日,新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杨建国的辞职请求,决定接受他辞去市十八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7日,新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鉴于李绪涛同志工作变动,决定接受他辞去新泰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7日,新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鉴于马军同志工作变动,决定接受他辞去新泰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7日,新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需要,决定任命:陈兴波为新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刘旭为新泰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免去:李绪涛的新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马军的新泰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7日,新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宋鸿鹏市长的提请,决定任命:崔玉军为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何新为新泰市科学技术局局长;丁刚为新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王永国为新泰市司法局局长;刘忠文为新泰市水利局局长;李绪涛为新泰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刘焕校为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衍东为新泰市统计局局长;胡宝泉为新泰市信访局局长。免去:王振湖的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职务;王举军的新泰市水利局局长职务;崔玉军的新泰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陈兴波的新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李锋祥的新泰市司法局局长职务;王作东的新泰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吴钦瑞的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安顺杰的新泰市统计局局长职务;杨世崇的新泰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7日,新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需要,决定任命:赵志刚为新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