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溺水工作?聊城一政协委员这样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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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侯晓 聊城报道

  炎炎夏日,对孩子们而言,下水游泳是不可抵挡的诱惑,可就是清凉的河水却成了“谋杀”孩子最为凶险的深渊。近年来,中小学生溺亡悲剧在各地多有发生。如何预防溺水?相关部门该怎么做?围绕这个社会热点话题,聊城不少政协委员都曾积极建言献策。

  聊城政协委员刘玉华曾提交《关于加强我市未成年人预防溺水工作的建议》。提案中说,近年来,聊城未成年人溺水事件时有发生,主要发生在城乡接合部或有水域的村庄,而容易出事的孩子主要集中在8岁到15岁,造成溺水的内在因素是多方面的。

  从未成年人角度,刘玉华分析认为,首先,未成年人缺乏危险意识,很多情况下,未成年人对野地坑塘河渠环境不了解,加上自我保护意识不高,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水嬉戏极易造成溺亡事件。其次,缺乏专业应对水上危机的经验和技能,由于未成年人课业负担重,缺乏专门的学习和培训,造成很多未成年人的游泳技能缺乏。

  据统计,意外落水溺亡约占溺亡人数的42%,游泳过程中突发溺亡的约占58%。从学校层面分析,部分学校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不到位,未成年人预防溺水的各种知识和相关培训不够。多数学校没有游泳设施,也没有将安全教育课程化、常态化。

  此外,家长的监管“缺位”也是很重要的原因。一方面,部分家长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意识或者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尽到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的责任监护。另一方面,监护职责“缺位”,不少家长疏于对未成年人监管,没有履行好监护责任或者监护责任长期缺位。

  从社会层面分析,诸多因素导致溺水事件多发。表现为,隐患排查不彻底,游泳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缺少可供未成年人游泳嬉戏的安全场所,乡镇、街道、农村正规游泳场所普遍缺乏,溺水应急救援机制不健全,部分县市区预防溺水急救队伍建设不到位。

  为加强聊城防溺水工作,构筑青少年生命安全屏障,刘玉华建议采取堵疏结合的方式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建议如下:

  加强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学校要把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融入日常的教学工作中,有条件的学校开设游泳课,进行现场教学,让学生学会在各种意外事件发生时,炼就一些必备的自救、互救、呼救的方法和生存技能;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要认真履行法定监护职责,要加大对孩子的监管力度,帮助孩子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要加强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预防溺水宣教氛围。

  加强隐患排查和救援机制建设。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切实肩负起自身职责。加强对我市危险河段和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台账,限期整改;要对存在意义不大和事故频发的水域,重点水域、部位设立警示标语或警示牌,必要时可采取回填或季节性封闭等非常规手段;要加强危险区域的巡防工作,及时制止未成年人在危险水域游泳、戏水。负有救援职责的相应部门,则要做好处理溺水事故的应急准备。

  加强游泳场馆等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借助自身有利条件,为未成年人建造游泳场馆满足未成年人游泳嬉戏需求。在假期半价或免费向学生开放,减少学生私自下水而导致的溺水事故的发生。

责编:王文趱
审签:朱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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