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布省内首个海水淡化饮用水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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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近日,市卫生计生委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颁布了青岛市地方标准《海水淡化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成为我省第一个有关海水淡化生活饮用水的地方标准,在国内居于领先水平,该标准将于10月30日正式实施。

  海水淡化后的水作为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标准吗?喝了以后对人体健康会有影响吗?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自上世纪50年代起,蒸馏法、电渗析法、反渗透法等海水淡化技术已经达到了规模化水平,海水淡化已经是一项成熟的技术。但持续稳定的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切实保障饮用者的身体健康,不能仅仅依赖于成熟的技术,还需要一部能够保障海水淡化供水单位规范运行、卫生良好、水质安全的标准。

  此次颁布的《管理规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为制定的主要法律依据,对海水淡化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源选择和卫生防护、卫生管理、生产的卫生要求、输配水的卫生要求、水质检验、信息报告和事件处理、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等内容进行规范要求。

  据国家海洋局《2016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131个,工程总规模达到118.8万立方米/日。目前我市海水淡化能力已达21.9万立方米/日,占全国总量的18%。为发展壮大海水淡化产业,使海水淡化真正成为我市的战略水源,破解缺水难题,我市确定了以主城区、西海岸新区、崂山区、蓝色硅谷等具备海水淡化有利条件的区域为核心,五年内全市海水淡化能力达到60万立方米/日的目标。通过积极布局海水淡化,不仅实现海洋经济转型升级,更将有效保障城市供水,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在我市方兴未艾。

责编:吕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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