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法院推“离婚冷静期” 起诉离婚时先冷静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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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10月23日讯 在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过程中,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推出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要求夫妻双方在3个月的冷静期内保持理智,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冷静期内,若双方和好或形成一致意见,可申请撤诉或签定协议书。

  “恋爱可以短暂绚烂如烟花绽放,婚姻却需要二人细水长流地在柴米油盐间共同经营。”“面对婚姻挫折,希望你们保持冷静,珍惜缘分,理智对待…”这些温情款款的话语并非来自心灵鸡汤散文,而是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制作的“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该法院分管家事少年审判工作的门洪科副院长介绍,他们在审理一些离婚案件时发现,夫妻双方感情并未真正破裂,起诉离婚只是源于冲动、赌气或者父母的过多干预。这时,如果按照正常程序直接进入审理阶段,往往会“生米做成熟饭”,将本可挽救的婚姻拉上了离婚的“快车道”。

  在充分调研后,家事少年审判庭推出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该制度获审委会通过后,目前已发出了3份冷静期通知书。根据该制度,法院将给予双方三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限内,双方均应保持冷静和理智,原则上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

  冷静期的制度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冷静期届满前七日内,双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向法院申请提前结束或适当延长冷静期;冷静期内若双方已和好或形成一致意见,可到法院签署协议书或者申请撤回起诉。(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贺辉 通讯员 李冬华 郑莹)

责编:刘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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