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通报4起基层站所工作人员违纪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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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基层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近日,聊城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基层站所工作人员违纪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朱老庄镇民政所原副所长李金琢违规为其妻子办理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问题。2010年,李金琢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妻子办理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致使其妻子2010年至2016年在朱老庄镇违规领取救济款3.77万元。朱老庄镇党委给予李金琢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冠县东古城镇经管站原站长王民失职渎职问题。2010年至2015年,王民任职期间,在上报小麦种植面积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东古城镇发生5起套取小麦直补款问题,共计套取4.91万元。冠县纪委给予王民党内警告处分。

  阳谷县狮子楼街道经管站原站长胡爱丽公款私存问题。2013年4月至2014年11月, 胡爱丽任职期间,违规使用个人银行账户存储公款156.2万元用于公务收支。阳谷县纪委给予胡爱丽党内警告处分。

  东阿县姚寨镇经管站站长张庆刚失职渎职问题。2014年,张庆刚任职期间,在水费征收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本镇杨庄村、田庄村分别多收取水费2.85万元、4.51万元。姚寨镇党委给予张庆刚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保持廉洁从政定力,严守纪律底线,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各级党委(党组)必须高度重视基层“微腐败”问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把任务分解下去,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实到部门。要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管,规范工作程序,扎紧制度的笼子,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尤其是基层站所领域党员干部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欺压百姓、与民争利等“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予以查处,推动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管到位。对履行责任不力、监管失职的,要从严问责追究,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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