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清理“僵尸”事业单位,省市县收回近1.6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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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僵尸”事业单位消耗、占用着宝贵的机构编制资源,成为改革发展必须割除的“囊肿”。去年3月以来,山东全面启动 “僵尸”事业单位清理工作,这场“大扫除”目前已基本完成。通过清理,省市县共收回事业编制近1.6万名。

  记者从省编办了解到,在清理之前,全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对“僵尸”事业单位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这些事业单位情况复杂,“僵尸”现状的成因也多种多样,既有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被淘汰出局的招待所,也有职责弱化的厅局办培训中心,还有为单一目的设置的临时性机构,如节庆办公室等。

  我省在清理时主要遵循了三个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主要职责消失、工作任务不饱满或没有工作人员的“僵尸”事业单位清理力度,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在清理中,与培训疗养机构改革、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和学会协会脱钩等体制改革相衔接,协调推进,加大机构编制资源调整整合力度。三是坚持积极稳妥。在清理中,对因整合撤并造成单位超编或超职数的,暂允许其超编和超职数运行,超配的领导干部和超编人员由其主管部门限期予以消化。

  按照部署要求,省市县三级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驻外办事机构清理、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和培训疗养机构改革等工作,通过“撤、并、转”等方式,积极推进“僵尸”事业单位清理。目前已基本完成清理工作。通过清理,省级共清理77个单位,收回事业编制2200余名;市县两级清理1897个事业单位,收回事业编制1.36万余名。

  盘活沉睡的编制资源,将其投入到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补短板,惠民生。比如,为保障全省中小学用编需求,去年全省中小学重新核定编制,在事业编制总量内共调剂增加9991名编制用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责编:吕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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