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基层农技推广人才优先提拔 免费定向培养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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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5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补充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山东省出台《山东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的二十条措施》(下称“《措施》”)。《措施》指出,2018年起,山东省会免学费定向培养基层农技推广本科生、专科生,“三扶一支”大学生干满两年后可通过考核成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而且,《措施》指出,对于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基层农技人员,可优先提任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和县级农业部门事业单位领导职务,乡镇农技推广人员纳入公务员本土优秀人才招考,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报考条件。

  明确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事业单位

  省财政筹集资金支持基层农技推广

  山东省农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王登启介绍,我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主要存在“履职不力、人员老化、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偏低、职称晋升难、工作保障不足、待遇低”等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此,我省制定出了《山东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的二十条措施》。

  《措施》中,首先明确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全额预算管理。规范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乡镇农技推广工作可以实行县农口有关部门管理为主或者乡镇政府管理为主、县农口部门业务指导的体制。科学布局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原则上按乡镇设置,也可跨乡镇按区域设置。严格乡镇农技推广人员编制管理。建立农技推广人才轮岗制度,保证农技推广人才在县乡之间、乡乡之间正常流动。

  王登启介绍,我省还将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发展服务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服务手段,保障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日常业务经费。省财政每年筹集资金8000万元,支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开展农技推广服务。

  山东省农业厅科技处处长赵克伟介绍,我省农业产业占比较高、农技推广任务重的县(市、区),乡镇农技推广人员数量不得低于全县农技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我省将严格乡镇农技推广人员编制管理,对现有农技推广岗位人员进行登记,分流非专业人员,切实做到专岗专用,及时补充专业人员,不得超编进人。

  “三支一扶”人员满两年可入事业编

  免学费定向培养基层农技推广大学生

  未解决我省基层农技人员老化,专业技术人员“进不来”“招人难”等问题,赵克伟介绍,我省将积极引导相关专业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服务。

  自2018年起,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不得再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岗位。

  而且还要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机制。赵克伟介绍,自2018年起,每年将由省农业厅会同省直农口有关部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托省内高等院校,免学费定向培养200-300名基层农技推广本科、专科生,加大向贫困地区倾斜力度。定向培养生的学费由省财政承担。

  对于已经从事农机推广工作的人员,省直农口有关部门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负责人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每3年轮训一遍;对基层农技推广人才进行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提拔优秀者担任领导放宽报考公务员条件

  应届生工作满三年学费由省财政承担

  为了激励激励他们安心舒心放心地扎根基层、服务三农方面,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站长高瑞杰介绍,我省认真落实乡镇农技推广人才相关待遇。按照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政策,落实乡镇农技推广人才相关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乡镇农、林、水一线工作人员浮动工资政策。

  2018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财政困难县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资金由省财政承担。

  高瑞杰介绍,我省将加大对基层农技人员的培养、选拔力度。结合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编制、职能任务等调整情况,调整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原则,在全省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设置乡镇农技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用于聘用具有乡镇农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

  对于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基层农技人员,可优先提任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和县级农业部门事业单位领导职务,其中,对于在乡镇工作满10年、担任乡镇中层正职满3年、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经设区市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可提拔调任乡镇机关或者县级农业部门机关副科级领导职务。

  建立县农口有关部门、乡镇政府、服务对象三方考核机制,把岗位履职情况作为对乡镇农技推广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与乡镇农技推广人员绩效奖励、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研修深造等挂钩,对履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把考核合格、最低服务期满的乡镇农技推广人员纳入公务员本土优秀人才招考,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报考条件,为乡镇农技推广人员进入基层公务员队伍开辟绿色通道。

责编:巩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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