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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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释放集中整饬“四风”的强烈信号,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聊城市纪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高唐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桂贞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4年至2017年6月,王桂贞任职期间,独自使用面积为19.6 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超出规定使用面积7.6平方米。高唐县纪委给予王桂贞党内警告处分,对高唐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郭天舒批评教育。

  茌平县工商局原副局长刘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2年至2017年1月,刘强任职期间,独自使用两间办公室,超出规定使用面积37.2平方米。茌平县纪委给予刘强党内警告处分,对该局主持工作的于晓力诫勉谈话。

  冠县司法局冠州律师事务所原主任杨凤振违规领取津贴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杨凤振任职期间,擅自扩大补贴范围,将自己纳入出差补助和效益浮动发放名单,共计违规领取津贴补贴21600元。冠县纪委给予杨凤振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莘县第二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副科长江克敬违规操办其女儿婚宴问题。2016年9月,江克敬任职期间,为其女儿操办婚庆事宜时,收取受其考核管理的9名乡村医生礼金共计1800元,造成不良影响。莘县纪委给予江克敬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礼金已全部退回。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用铁的纪律整治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盯紧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密切关注新动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要坚持交叉互查、重点督查等联动监督机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既严肃查处面上顶风违纪行为,又对规避组织监督,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搞变通的从快从严查处。要强化问责追究,对“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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